Re: [新聞] 悍妻掌財政大權!月薪7萬警日領300零用 

作者: yuio300 (峰)   2024-01-21 01:22:35
※ 引述《ss456985 (搭波S)》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ETTODAY
: 2.記者署名:
: 記者陳韻如/台北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
:
: 悍妻掌財政大權!月薪7萬警日領300零用 還只能穿破內褲…崩潰訴離
:
: 4.完整新聞內文:
:
: 北市一名警察阿輝(化名)婚後薪水全上繳給妻子小花(化名),但小花卻把部分款項用在

: 己婚前的房貸或私存,再以入不敷出為由苛刻阿輝,每天只給他2、300元零用錢,讓他

: 法餐與同事間的正常社交活動,只能委屈度日,最終崩潰訴請離婚。法官審理後,判決

: 輝勝訴,全案可上訴。
: 阿輝指控,他2005年與小花結婚,而小花婚後便沒在工作,家庭開銷全由他負擔,每月

: 收7萬多元,還有考績及年終等收入,但只要薪水一入帳,就會被小花領光,小花還將

: 分款項用在自己婚前的房貸及私存,之後再用入不敷出為由,苛刻對待他,每天只給他
2
: 、300元的零用錢,完全無法負擔他日常生活及工作所需,導致他無法參與同事間的正

: 社交活動,只能委屈度日。
: 阿輝還說,夫妻兩人經常為錢起爭執,且小花主內在家,卻不理家務,家裡環境凌亂不

: ,還不讓他跟小孩親近,將他孤立無法融入家庭生活,讓他感受不到家庭溫暖,而二寶

: 生後,他與小花就分房睡,已無正常夫妻生活,小花還動不動懷疑他有外遇,對他惡言

: 向,讓他痛苦不堪,因此決定訴請離婚。
: 對此,小花辯稱,2人結婚17年,她婚後在家相夫教子,盡為人妻、人母之責,但因阿

: 聚會頻繁,奢侈浪費導致負債200多萬,阿輝才因此遵從父母指示,將家中財政大權交

: 她保管,而這也是經過雙方協商後的共識,也已經維持10年之久。
: 小花表示,家庭生活開銷每月超過10萬,阿輝的薪水根本不足以因應,她才必須謹慎和

: 每筆開銷,並以她婚前的存款來貼補,甚至還靠長輩接濟及項兄長借款,才能勉強維持

: 計,阿輝的收入並沒有可以讓她揮霍浪費或用個人私用,而她給阿輝每日2、300元是為

: 購買菸、酒及檳榔的零用金,且該筆零用金從2016年開始調整為每月2萬,其餘的生活

: 費仍可自其薪資支付,不會影響到他的正常社交活動。
: 小花還稱,雙方在二寶出生後就有協商分房,但仍有夫妻性生活,並未影響到婚姻生活

: 圓滿,至於家中凌亂並非她一人之責,家中環境她已盡量維持乾淨,且家事本來就應該

: 夫妻共同分擔,阿輝是因她在2019年反對他買車,阿輝才開始用先前同意她管理財務之

: 式為由,提起本件訴訟,並且在訴訟中激怒她,導致她口出惡言後,便獨自離家。
: 法院審理時,阿輝母親也出面證稱,兒子跟媳婦的相處上,在她的感覺是「媳婦與孫子

: 國」,兒子自己一個人,媳婦不讓孫子與兒子親近,把兒子往外推,兒子在家感受不到

: 暖,家不像家,兒子內褲破了,媳婦也不會幫她買,直到她看不下去才幫兒子買。
:
: 法院事後勘驗2人對話,發現小花曾對阿輝口出惡言稱,「……,你竟然說謊,你是人

: ……,你為那一點錢,你出賣良心。你他媽的,我付出我的青春,你這樣對我,你會得

: 報應的,甲○○,你會得到報應的,他媽的……。」
: 法官認為,雙方在訴訟後關係更形疏離,彼此無法溝通,阿輝更已離家,夫妻不能共同

: 活已經超過1年以上,可見2人婚姻有重大破綻,法官最終判准2人離婚。全案仍可上訴

: 原文網址: 悍妻掌財政大權!月薪7萬警日領300零用 還只能穿破內褲…崩潰訴離 |
: ETtoday社會新聞 | ETtoday新聞雲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40120/2668116.htm#ixzz8PLBsC4we
: Follow us: @ETtodaytw on Twitter | ETtoday on Facebook
看了一下,之前111年的歷審裁判
幫忙平衡一下:
原告聚會頻繁,於金錢之使用上奢侈浪費,導致負債二百多萬,為掩蓋事實居然向被告謊
稱只負債100萬,被告迫於無奈且為了家庭生計,對於家庭之支出皆謹慎核對並詳細記載
收支明細。
原告在大兒子丙○○一歲時因外遇而不回家,被告努力挽回原告,於和公公、婆婆、原告
之家庭會議中達成共識,由原告將薪資全部交給被告管理,在彼此配合下兩造感情尚屬穩
定。
所以到底真相是….?
但是可以確定是夫妻倆已經走不下去了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