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悍妻掌財政大權!月薪7萬警日領300零用 

作者: ss456985 (搭波S)   2024-01-20 15:47:44
1.媒體來源:
ETTODAY
2.記者署名:
記者陳韻如/台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悍妻掌財政大權!月薪7萬警日領300零用 還只能穿破內褲…崩潰訴離
4.完整新聞內文:
北市一名警察阿輝(化名)婚後薪水全上繳給妻子小花(化名),但小花卻把部分款項用在自
己婚前的房貸或私存,再以入不敷出為由苛刻阿輝,每天只給他2、300元零用錢,讓他無
法餐與同事間的正常社交活動,只能委屈度日,最終崩潰訴請離婚。法官審理後,判決阿
輝勝訴,全案可上訴。
阿輝指控,他2005年與小花結婚,而小花婚後便沒在工作,家庭開銷全由他負擔,每月月
收7萬多元,還有考績及年終等收入,但只要薪水一入帳,就會被小花領光,小花還將部
分款項用在自己婚前的房貸及私存,之後再用入不敷出為由,苛刻對待他,每天只給他2
、300元的零用錢,完全無法負擔他日常生活及工作所需,導致他無法參與同事間的正常
社交活動,只能委屈度日。
阿輝還說,夫妻兩人經常為錢起爭執,且小花主內在家,卻不理家務,家裡環境凌亂不堪
,還不讓他跟小孩親近,將他孤立無法融入家庭生活,讓他感受不到家庭溫暖,而二寶出
生後,他與小花就分房睡,已無正常夫妻生活,小花還動不動懷疑他有外遇,對他惡言相
向,讓他痛苦不堪,因此決定訴請離婚。
對此,小花辯稱,2人結婚17年,她婚後在家相夫教子,盡為人妻、人母之責,但因阿輝
聚會頻繁,奢侈浪費導致負債200多萬,阿輝才因此遵從父母指示,將家中財政大權交由
她保管,而這也是經過雙方協商後的共識,也已經維持10年之久。
小花表示,家庭生活開銷每月超過10萬,阿輝的薪水根本不足以因應,她才必須謹慎和對
每筆開銷,並以她婚前的存款來貼補,甚至還靠長輩接濟及項兄長借款,才能勉強維持家
計,阿輝的收入並沒有可以讓她揮霍浪費或用個人私用,而她給阿輝每日2、300元是為了
購買菸、酒及檳榔的零用金,且該筆零用金從2016年開始調整為每月2萬,其餘的生活花
費仍可自其薪資支付,不會影響到他的正常社交活動。
小花還稱,雙方在二寶出生後就有協商分房,但仍有夫妻性生活,並未影響到婚姻生活的
圓滿,至於家中凌亂並非她一人之責,家中環境她已盡量維持乾淨,且家事本來就應該由
夫妻共同分擔,阿輝是因她在2019年反對他買車,阿輝才開始用先前同意她管理財務之模
式為由,提起本件訴訟,並且在訴訟中激怒她,導致她口出惡言後,便獨自離家。
法院審理時,阿輝母親也出面證稱,兒子跟媳婦的相處上,在她的感覺是「媳婦與孫子一
國」,兒子自己一個人,媳婦不讓孫子與兒子親近,把兒子往外推,兒子在家感受不到溫
暖,家不像家,兒子內褲破了,媳婦也不會幫她買,直到她看不下去才幫兒子買。
法院事後勘驗2人對話,發現小花曾對阿輝口出惡言稱,「……,你竟然說謊,你是人渣
……,你為那一點錢,你出賣良心。你他媽的,我付出我的青春,你這樣對我,你會得到
報應的,甲○○,你會得到報應的,他媽的……。」
法官認為,雙方在訴訟後關係更形疏離,彼此無法溝通,阿輝更已離家,夫妻不能共同生
活已經超過1年以上,可見2人婚姻有重大破綻,法官最終判准2人離婚。全案仍可上訴。
原文網址: 悍妻掌財政大權!月薪7萬警日領300零用 還只能穿破內褲…崩潰訴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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