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日19歲男追女同學被拒竟「闖她家放火」

作者: tanted (為何世界會那麼不單純)   2024-01-20 10: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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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TVBS
2.記者署名:
編輯 陳妍如 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日19歲男追女同學被拒竟「闖她家放火」殺光父母 今被判死刑
4.完整新聞內文:
日本山梨縣甲府市於2021年10月發生震撼全國的「甲府殺人縱火事件」,案發當時19歲的
少年遠藤裕喜對一位高中女同學抱有好感,卻在向她提出交往被拒後,闖入女同學家中放
火,更殺死女同學的父母。遠藤裕喜遭指控殺人、縱火罪,甲府地方法院今(18日)認定
遠藤裕喜「更生之可能性低」,對其判處死刑。本案受到日本民眾高度關注,犯案時19歲
的遠藤裕喜受到《改正少年法》保護,作為「特定少年」被法院判處死刑,是日本全國史
上首例。
日本NHK電視台、《朝日新聞》報導,此案發生於2021年10月12日,案發時19歲的被告遠
藤裕喜於凌晨闖入高中一位女同學位於甲府市的家中,以水果刀殺死女同學的55歲父親、
50歲母親,並毆打女同學的妹妹導致其受傷,最後更放火燒毀整棟住宅。
https://cc.tvbs.com.tw/img/upload/2024/01/18/20240118175637-3afef031.jpg
案發時遠藤裕喜年僅19歲,是受到少年法保護的「特定少年」。(圖/翻攝自FNNプライ
ムオンライン YT頻道)
根據《產經新聞》報導,遠藤裕喜對於該名高中女同學單方面抱有好感,但提出交往被拒
絕,他曾在法院上說明犯案動機時表示,交往被拒「是壓倒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我對人
生感到絕望」。
本案的辯方、檢方攻防重點圍繞被告遠藤裕喜是否具有責任能力展開,檢方主張其具有完
全責任能力,辯方則以遠藤處於「心神耗弱」狀態,主張其責任能力明顯減低。
甲府地方法院法官三上潤今日認定遠藤具有完全責任能力,依檢方求刑判處其死刑。三上
潤指出,「被告的犯行十分惡劣、是出於執著的殺意。案件具有相當的計畫性,其犯案動
機也是自我中心、不合常理,也未向受害者家屬做出真誠的道歉」、「即使以最大程度去
考慮他僅19歲的年齡,但依其刑事責任的重大性、更生的可能性低,不足以構成迴避死刑
判決的理由。」
日本於2022年4月開始將《民法》的成年年齡從20歲下修到18歲,因此《少年法》的「少
年」定義也有所改變,《改正少年法》上路之後,日本法律將犯下案件的18歲、19歲少年
列為「特定少年」。在刑事案件上,「特定少年」同樣受到少年法保護,但在重大犯罪案
件中若遭到檢方起訴,依法規定「特定少年」的姓名可能被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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