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批民眾黨國會之爭提條件是「政治分贓」

作者: neglect   2024-01-16 18:19:17
幫大家複習一下分贓的定義
根據教育部辭典
「分贓是分享不正當的利益」
然後再來看看民眾黨的訴求
1. 第一會期修法建立「國會聽證調查」、
2. 第一會期修法強化「人事同意權審查」、
3. 第一會期修法強化「立委利益迴避規範」,
4. 定期公布「相關經費之使用」,貫徹公開透明原則。
原來這些都是不正當的,難怪過去十六年的執政黨及國會最大黨都不願意做,真的是錯怪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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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十六年內,曾經是國會最大黨的國民黨不做,現在高層還是那群人,有人覺得或相信國民黨本來就想要做,根本就不用迎合民眾黨,願意這樣想這樣也可以,但我不知道合作去做對的事為什麼要用分贓這兩個字形容
工作上,要是遇到這種情況,正常人應該是大氣的說,我對於國會改革,跟你有相同的想法,我願意在這議題上跟你合作,請你們支持我完成這個目標,這樣說很難嗎,還是國民黨壓根覺得自己做不到。
至於細節當然是用協調的,在符合多數人的利益的前提下。我知道有人也會覺得這叫分贓,我就覺得好笑了,難道您每天開會在各利益團體周旋與妥協,在符合公司利益的前提下放下自己的堅持,也叫做叫做分贓嗎,符合公司利益的利益是贓嗎。
至於推文說難道我認為內閣制就是分贓嗎,我想我說的很明白了,我對合作做對的事,合作推舉適合的人,這都不叫分贓。藍綠兩黨為什麼之前有時候會被人家形容在分贓,是因為他們以自身角度去思考,確認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去喬人事,喬法案,這種顧個人利益不顧國家利益,難道不叫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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