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王建民捲入婚外情官司 高分院認證未踰越

作者: mithralin (工口)   2024-01-11 22:29:14
1.媒體來源:
聯合新聞網
2.記者署名:
聯合報 記者邵心杰
3.完整新聞標題:
王建民捲入婚外情官司 高分院認證未踰越正常社交範圍
4.完整新聞內文:
王建民捲入婚外情官司 高分院認證未踰越正常社交範圍
2024-01-11 19:01 聯合報 記者邵心杰/台南即時報導
中信兄弟投手教練王建民遭名醫王文哲指控,多年前與王妻女醫師蕭嘉蓉出遊及互傳訊息,
侵害其配偶權,向蕭女及王建民連帶求償1千萬元,一審王文哲敗訴後上訴,改向兩人求償2
00萬元,二審認定蕭女及王建民通訊、出遊及傳送相片未踰越婚姻關係的正常社交範圍,駁
回上訴。
王文哲主張,與妻子1997年底結婚,婚後共同育有2名子女,2020年間因他與第三者發生另
案侵權行為,妻子偕同子女搬出雙方共同住所,隔年1月間因思念子女,他翻閱家用照片隨
身碟、USB等,發現妻子與王建民於2014年12月至2015年11月使用Viber通訊,才知道兩人互
訴情意。
且曾相約2014年12月27日、2015年1月1日及同年月3日、6日至台南漁光島、高雄等地出遊,
或互贈禮物等行為,已超出正常社交範圍的互動。
台南地院認為王文哲所提隨身碟證據,已逾追訴時效,且無積極證明兩人逾越社交行為,判
王建民、蕭嘉蓉免賠。王文哲不服上訴二審。
蕭嘉蓉說,她與王建民因醫美治療而認識,王建民為知名旅美球星,她也熱衷棒球賽事,先
生與子女與王建民熟識。她與王建民基於醫病、球迷與朋友間的正常往來,未踰已婚之人一
般社交範圍。她也說,先生以不法方式盜取隨身碟等物,無證據能力,且已逾民法2年請求
權時效。
王建民指出,他經友人介紹向蕭嘉蓉求診,因而認識蕭嘉蓉、王文哲及其子女,他與蕭嘉蓉
間訊息對話,純屬友人間閒聊或打諢,毫無傾訴愛念之意。他說,當時返國期間與蕭嘉蓉見
面均為醫療目的,或趁就診空檔短暫外出,兩人並無曖昧,更未踰越與已婚之人間正常社交
範圍。
台南高分院指出,兩人確為醫病關係,且有一定熟識,熟識間朋友,為口語上鬥嘴,又或是
打情罵俏,難認為違背一般社會常情。且蕭嘉蓉自認是王建民球迷,從球迷對球星景仰所產
生情愫,也難認親密男女間情愛。
合議庭表示,王文哲主張蕭嘉蓉及王建民2人曾至漁光島、港邊等處行為,如確有男女間情
愛,在其對話期間,卻僅是傳送其廣告相片,或兩人至公共場所行為,卻無一是私密場所或
有親密舉動行為,難認兩人確有情愛。
合議庭也指出,王文哲主張蕭嘉蓉對王建民醫美不收費,且贈送藥品,蕭嘉蓉答應匯款600
萬元給王建民。但兩人有醫病關係,醫美不收費,且贈送藥品,均屬醫病關係內事務,同時
,兩者間的某些對話訊息,僅止於對話,並不能任意延伸而主張兩人間即有該對話所述行為

合議庭認為,蕭嘉蓉及王建民的通訊、出遊及傳送相片行為,既未踰越婚姻關係的正常社交
範圍,並不構成侵權行為,另請求權已逾時效部分則無論述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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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這官司會不會打太久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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