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公衛文」出庭爆「上面指示要起訴高虹

作者: mcharuko (象)   2024-01-10 20:28:54
※ 引述《ihcc (超級賭爛紅貴賓)》之銘言:
等等
北檢該位檢察官
是不是 自證己罪了啊
邏輯課來一下
王郁文表示
1. 指稱檢察官表明「上面指示一定要起訴高虹安、一定要起訴你們這些助理」
2. 指稱檢察官說「起訴書已經寫好,其他3人都認罪」,「就剩妳,妳認罪,我們可以幫妳爭取緩刑」
而北檢公訴檢察官表示
1. 本案偵辦過程中,先後經檢察長召開多次專案會議,王姓被告所謂檢察官於2023年4月12日開庭時表示「上面指示要起訴高虹安,一定要起訴助理、起訴書已經寫好了」等情,與事實不符。
2. 公訴檢察官立刻反擊,指王郁文跟辯護律師以空泛、沒有根據的陰謀論捕風捉影,企圖營造檢方選擇性辦案的氛圍,檢方有權為被告爭取緩刑,目的是不希望助理承擔過重刑罰,但「王小姐沒感受檢方的善意」,此外,偵查實務常見寫好起訴書仍訊問被告補強證據,本案由2位檢察官共同偵辦,王郁文當庭所說不見得是檢察官訊問時的原文,而「消失的16分鐘」,只是借題發揮的素材,且高虹安在本案偵訊時「不只一次自認有道德上的瑕疵」。
1跟2直接邏輯互槓了欸
公訴檢察官先說
「上面指示要起訴高虹安,一定要起訴助理、起訴書已經寫好了」等情,與事實不符
然後又說
「偵查實務常見寫好起訴書仍訊問被告補強證據」
啊你就自己承認起訴書已經寫好了啊,不是嗎
由見微知著原則
可合理推斷在公訴檢察官未於今日單獨傳喚時告知社會大眾「實務常見已寫好起訴書」此事前
王郁文小姐即已知道「起訴書已寫好」這件事
那由見微知著原則推斷
可合理認為該句其他無佐證之敘述皆為真
若要反駁此原則判斷
則應提出能與之拮抗證據
於此案中即為敘述當時所應有之錄影內容
既然檢方無法、或無能力提出此一內容
則該敘述僅有一正面支持邏輯性證據
應視為正確無誤。
這就標準的公務人員寫文時愛犯的老毛病
多說多錯==
後一句更好笑了
「本案由2位檢察官共同偵辦,王郁文當庭所說不見得是檢察官訊問時的原文」
白話意思是
辦這案子的公訴檢察官有兩位喔
上面敘述即使為真,也不一定是我說的
且敘述亦不見得是原話重現
來代答
那請提出2023年4月初訊時
到底是哪位檢座訊問當事人的

為何檢座遇此一直觀且幾為有辱北檢超然立場的質疑,第一反應竟不是「渠所述言皆為信口雌黃」,
而是避重就輕地表示「不見得」是檢座訊問時的原文?
白話
公訴檢察官 你既然說當時「不見得」是你講的嘛
那二選一啊 這案子就兩個人承理
看你們兩個誰要猜拳
輸的出來扛社會質疑囉
質疑內容也很簡單
因確實無當時長達16分鐘之錄影作為客觀事證
且經庭審法官諭知無勘驗必要
可得知僅有雙方對質一途可證清白
現場由該當事公訴檢察官 與王郁文小姐
當庭對質並核對事發先後順序
即可得知何人說謊
—-
還是要說啦
公文看久了 真的會常常看到一堆愛東加西加
結果多說多錯 被其他協辦單位打槍退文的情況==
公務人員就是怕出事
什麼都用保留性敘述講
然後邏輯一推就爆==
: 「公衛文」出庭爆「上面指示要起訴高虹安」 北檢:與事實不符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40110/2661432.htm?from=ettoday_app
: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 台北地院審理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擔任立委時涉詐領公費助理費案,今(10日)單獨傳訊同
: 案被告、綽號「公衛文」的王郁文,她依舊不認罪,更當庭大爆發,指稱檢察官偵訊時勸她
: 認罪不成,竟中斷錄影錄音16分鐘,她與律師當下都不知情,檢察官還理直氣壯表明「上面
: 指示一定要起訴高虹安,一定要起訴妳們這些助理」,她不禁疑惑「台灣是一個法治的國家
: 嗎?」
: 王郁文開完庭受訪表示,發現「消失的16分鐘」令她真的起雞皮疙瘩、毛骨悚然,說完還抖
: 肩幾下,她表示10年前參加過太陽花(學運)、反對過政府黑箱,「沒想到10年後,政府的
: 黑箱會發生在我的身上」,所以當下非常震驚,但她強調「高虹安是高虹安」,她在立法院
: 兢兢業業擔任助理過程,沒有愧對國家納稅人一絲一毫的錢,「我今天爭的是我自己的無罪
: ,跟高虹安完全沒關係」。
: 北檢回應,一、本案相關被告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重罪,被告於偵查中是否自白,攸
: 關得否依該條例規定減刑,檢察官於偵查中對被告分析利弊得失,或曉諭是否認罪,係善盡
: 客觀義務。二、本案偵辦過程中,先後經檢察長召開多次專案會議,王姓被告所謂檢察官於
: 2023年4月12日開庭時表示「上面指示要起訴高虹安,一定要起訴助理、起訴書已經寫好了
: 」等情,與事實不符。
: 今是王郁文第2度為本案出庭,日前高虹安出庭就曾質疑王郁文被檢方偵訊時,出現「斷片
: 」16分鐘異狀,並聲請勘驗這段偵訊影音光碟,但法官認為沒錄到的東西要勘驗什麼。王郁
: 文的辯護律師今聲請勘驗這「消失的16分鐘」前後問答狀況,以便合議庭了解檢方在這次偵
: 訊認定王與高涉嫌共犯貪污的法律架構。
: 法官同樣質疑必要性,王郁文起身表示意見,指稱承辦檢察官偵查期間「一直說很能體諒我
: 們這些小助理,也不苛責我們這些助理」,她還被檢察官認定「是真助理,不是人頭助理,
: 有加班事實」,檢察官更對她說「『水母』(王女綽號)我相信妳人很好,我知道妳是任勞
: 任怨,也不會在背後說人家壞話的人,所以你牽扯進來這些,你很難受,檢查官知道」。
: 王郁文說,她因此很相信檢察官會做出正確的判斷,但第3次偵訊時,檢察官卻一直問她要
: 不要認罪,要不要承認公務人員《貪污治罪條例》裡面的詐欺,這個過程反覆討論3、4個小
: 時,她的律師想解圍,檢察官不但大聲反駁,甚至說出「我們不要錄影了好不好」。
: 王郁文表示,她的律師馬上表明「沒關係,不用,請繼續(指錄影)」,結果檢察官說起訴
: 書已經寫好,其他3人都認罪,「就剩妳,妳認罪,我們可以幫妳爭取緩刑」,辯護律師半
: 無奈又半賭氣問說「這是上面的意思嗎?」檢察官理直氣壯回稱「對!上面指示一定要起訴
: 高虹安,一定要起訴妳們這些助理」。
: 王郁文說檢察官當下這句話,「我這一輩子都不會忘記!」她沒料到台灣司法會變成這樣,
: 「就因為高虹安,要把我們所有助理都牽扯進去」檢察官代表國家司法正義,「就是要這樣
: 對付手無寸鐵的我們!」不用管事實的真相,「似乎我提出什麼證據,都不重要」。
: 法官數度打斷王郁文,告知可在辯論程序時再抒發心情,王郁文堅持站著把話說完,她強調
: 自己「第一,我不是公務員,第二,我是真助理,我真的有加班,第三,我拿到我的薪酬跟
: 加班費,我到底犯了什麼法?我要認什麼罪?我為什麼要認罪?」
: 王郁文說,檢察官當時給她1個禮拜思考是否認罪,她整整1周幾乎夜不能眠,不斷思考「台
: 灣是一個法治的國家嗎?台灣司法有公平正義嗎?如果有,我是否可堅持無罪,是否能相信
: 會有公正的判決,若沒有,我就認罪求一個緩刑,至少不用被關,但是我如果真的認了,代
: 表我已經不相信台灣的司法」。
: 王郁文強調,她和律師當下都不知道檢察官中斷錄影,更不知何時恢復錄影,她願相信檢察
: 官說這「消失的16分鐘」真的沒錄到,「衷心希望不是事後被剪掉」,她更指名道姓起訴檢
: 察官,喊話「到底受到什麼壓力,還是誰,讓檢察官做出這樣的事情」。
: 公訴檢察官立刻反擊,指王郁文跟辯護律師以空泛、沒有根據的陰謀論捕風捉影,企圖營造
: 檢方選擇性辦案的氛圍,檢方有權為被告爭取緩刑,目的是不希望助理承擔過重刑罰,但「
: 王小姐沒感受檢方的善意」,此外,偵查實務常見寫好起訴書仍訊問被告補強證據,本案由
: 2位檢察官共同偵辦,王郁文當庭所說不見得是檢察官訊問時的原文,而「消失的16分鐘」
: ,只是借題發揮的素材,且高虹安在本案偵訊時「不只一次自認有道德上的瑕疵」。
: 由於獲得檢方當庭承認王郁文在本案「是真助理,有加班事實」,辯護律師完成戰略目標,
: 同意捨棄勘驗「消失16分鐘」的光碟。法官諭知全案定於今年(2024年)3月27日起密集實
: 體審理,預計傳喚8名證人,包含5名同案被告,以及高虹安「好朋友」李忠庭等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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