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公衛文」出庭爆「上面指示要起訴高虹

作者: RisingTackle (拉西吹狗)   2024-01-10 20:15:51
任議員詐領785萬助理費 前立委陳賴素美未中飽私囊輕判2年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7404535
民進黨前立委陳賴素美於擔任桃園縣市3屆議員期間,被控低薪高報助理薪資,另以3友人
當人頭助理,共詐領助理補助費785萬餘元,桃園地院考量所挪用的款項多用於選民服務
,未中飽私囊且全數繳回,昨(29日)依貪污治罪條例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褫奪
公權3年,1年內向公庫支付30萬元;羅、傅及姜姓3名人頭助理則判處有期徒刑1年11月,
緩刑5年,褫奪公權3年,1年內向公庫支付3萬元,可上訴。
陳賴素美於2006年3月1日至2014年12月25日連續擔任桃園縣第16、17屆縣議員,2014年12
月25日起擔任桃園市第1屆市議員,2016年2月至2020年1月31日轉任第9屆立法委員,卻於
2019年爭取連任時於黨內初選落敗。
判決指出,陳賴素美於桃園縣議會第16屆期間聘用陳女、王男卻以低薪高報申請議員助理
月薪,詐領助理費13萬8200元;再於桃園縣議會第17屆期間以羅姓家管、傅姓房仲員及姜
姓殯葬業負責人等為人頭助理,低薪高報陳女、王男及王女的助理薪資,詐領581萬8002
元;又於桃園市議會第1屆期間持續詐領190萬3000元,共詐得785萬9202元。助理費入帳
後,由陳賴素美親自提款或由助理領出交出,讓陳賴用以支付相關開銷。
合議庭認為,陳賴素美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無視國家法紀,身為議員更應自持本分,行為
固屬不當,考量於擔任議員期間,挪用款項大部分用於基層服務、弱勢關懷活動、救災物
資、愛心物資捐助及紅白帖等議員選民服務工作,與詐領補助款以飽足私囊情節不同,犯
後得知違法,心中痛苦多年,且與3名人頭助理於偵查及審理時均坦承犯行,並全數繳回
犯罪所得,審酌本案情節予以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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