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現在整個眼睛所見都是政治廣告正常嗎

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2024-01-09 09:06:42
※ 引述《polyhome (小天)》之銘言:
: 小弟我現在用非官方手機版瀏覽ptt
: 然後用line看新聞
: 結果完完全全都是政治新聞
: 而且版面超大
: 怎麼刷都是
: 出門發現街頭站人
: 公車版面也都是
: 這波預算是不是台灣的經濟領頭羊?
: 有卦嗎?
原本我想說國外的選舉有選舉經費的上限
但查了一下
台灣其實也有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第 41 條
各種公職人員競選經費最高金額,除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外,應由選
舉委員會於發布選舉公告之日同時公告。
前項競選經費最高金額,依下列規定計算:
一、立法委員、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原住民區民代表選舉
為以各該選舉區之應選名額除選舉區人口總數百分之七十,乘以基本金額新臺幣三十元所
得數額,加上一固定金額之和。
二、直轄市長、縣(市)長、鄉(鎮、市)長、原住民區長、村(里)長選舉為以各該選
舉區人口總數百分之七十,乘以基本金額新臺幣二十元所得數額,加上一固定金額之和。
前項所定固定金額,分別定為立法委員、直轄市議員新臺幣一千萬元、縣(市)議員新臺
幣六百萬元、鄉(鎮、市)民代表、原住民區民代表新臺幣二百萬元、直轄市長新臺幣五
千萬元、縣(市)長新臺幣三千萬元、鄉(鎮、市)長、原住民區長新臺幣六百萬元、村
(里)長新臺幣二十萬元。
競選經費最高金額計算有未滿新臺幣一千元之尾數時,其尾數以新臺幣一千元計算之。
第二項所稱選舉區人口總數,指投票之月前第六個月之末日該選舉區戶籍統計之人口總數

第二項第一款所定公職人員選舉各該選舉區之應選名額,於補選時,指各該選舉區之原應
選名額。
立委與縣市首長都有
甚至小至里長也有規範
不過總統居然沒有額外定義
假如用上面公式換算
台灣選舉總人口約1953萬
七成是1367.1萬
1367.1萬*20=2億7342萬
1367.1萬*30=4億1013萬
感覺有規範跟沒規範好像沒啥差距的樣子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