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少年愛上人妻!「黏在一起4天」喊:要抱

作者: pl132 (pl132)   2024-01-07 16:5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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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ETtoday新聞雲
2.記者署名:
記者陳韻如/台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少年愛上人妻!「黏在一起4天」喊:要抱抱 挨告害爸爸要跟著賠錢
4.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陳韻如/台北報導
北市一名人妻出軌未成年少年,2人不只出遊時行為親密,甚至還發生性關係並拍攝影片
。綠帽夫發現後,氣得一狀告上法院,就連少年父母也一併挨告。法院審理後,判少年與
爸爸須連帶賠償10萬元。全案可上訴。
綠帽夫提告主張,他與妻子結婚多年,但他卻發現妻子與少年過從甚密,且對話曖昧、親
暱,他查證後,果真抓到妻子與少年經常外出約會,且行為親密,甚至還有發生性行為並
拍攝影片。
綠帽夫指控,少年明知道妻子的已婚身分,卻仍與妻子交往,侵害了他的配偶權,而由於
少年併未成年,其父親身為法定代理人,卻疏於管教、監督,因此也應該負起損害賠償責
任,他氣得將少年及其父親全告上法院。
法院審理時,少年辯稱,綠帽夫所提的對話截圖、照片及影片,均是侵害他與人妻的隱私
權,因此主張無證據能力。再者,2人的婚姻關係早有破綻,綠帽夫與人妻已無共同生活
的圓滿,因此他與人妻交往並未侵害到綠帽夫的權益,而縱使有配偶權,但他並不知道人
妻的已婚身分,因此也沒有侵害綠帽夫配偶權的故意,請求法官駁回綠帽夫之訴。
不過,法官認為,夫妻間互相使用、操作對方手機的情形並非少見,況且綠帽夫所提的證
據也是由人妻所提供,因此認定具有證據能力,且對話內容內還含有,「要抱抱」、「黏
在一起四天」、「愛你寶寶」等親密曖昧的對話,以及輛人的親吻照,法官因此認定少年
侵害綠帽夫配偶權。
此外,少年與人妻對話中曾提及「我當初有問你說你真的有想清楚嗎?我有跟你說打預防
針,他可能會做這樣的事情。然後你現在在那邊給我慌。」、「因為你當初說你可以接受
」等語,法官以此認定少年早已知道人妻的已婚身分。
由於少年行為時併未成年,在民法上仍屬限制行為能力人,應由法定代理人就其的侵權行
為負連帶賠償責任,因此法官最終判決少年與父親須連帶賠償10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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