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國三車禍台積電副理下車搖燈示警被撞身亡

作者: saladim (殺拉頂)   2024-01-06 01:32:22
※ 引述《tanted (為何世界會那麼不單純)》之銘言:
甘霖老師
這原則對不對阿 疑惑很久了 若是出了車禍車子又不能動 而且在內中線的話
他媽的要到路肩就已經是玩命關頭了耶
還拍照喔 記得按照規則還要在50~100公尺處放警示牌 甘霖老師 在內中線往後
走50 ~ 100公尺膩? 頭殼壞去喔 還是放路肩? 離那麼遠有用嗎
感覺基本上高速公路十之八九後車都會撞下去啦
遠遠的看到車不會認為出車禍了 夠近發覺後100公里差不多來不及了
但是不放警示牌 後車撞上若又死人 不知道前面的車主會不會有法律責任
媽的 教一堆感覺就不是很合理的東西
: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 1.媒體來源:
: TVBS
: 2.記者署名:
: 記者 陳佳彤 / 攝影 陳世明 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
: 國三車禍台積電副理下車搖燈示警被撞身亡 國道警提醒:3原則保命
: 4.完整新聞內文:
: 國道3號南下108公里處昨日晚間發生6車連環撞車禍,造成2人輕重傷、1人死亡的悲劇,
: 而死亡的45歲賴姓台積電副理當時拿出手機打開手電筒朝後方車道揮舞警示,但後方車輛
: 仍舊反應不及朝他衝撞。國道警方提醒,若發生輕微事故可以掌握「人沒事、快拍照、速
: 移車」這3個原則;若現場環境較危險,駕駛人可選擇先移動到路肩並報案,避免二次事
: 故發生。
: 國道3號新竹香山段南下108公里處一輛休旅車昨日晚間6時許準備下交流道時,疑似未注
: 意前方車況,直接撞上正在排隊的4輛自小客車,造成5台車緊貼在一起,於是第1台車的
: 許姓駕駛與第2台車的賴姓駕駛一同下車走到後方,賴男還拿手機開燈想示警後方車輛,
: 沒想到第6台車仍反應不及撞上2人,造成許男重傷,賴男則不幸身亡。
: 對此,國道警察大隊提醒,高速公路較一般道路危險,為了避免二次事故造成嚴重傷亡,
: 若發生輕微交通事故可掌握「人沒事、快拍照、速移車」原則處理,也就是車損輕微且尚
: 能行駛,又無人傷亡的事故,可盡速拍照蒐證後移置到安全處所。
: 若是發生嚴重交通事故,駕駛人可以選擇先移動到路肩、護欄外或護欄邊,並利用手機或
: 1968APP警政報案,員警仍會製作交通事故筆錄,並蒐證各車損照片資料成案,日後保險
: 公司有理賠需求即可查詢,不會影響保險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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