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違法露營區釣魚池父子落水雙亡 業者道歉

作者: pegasusatlan (哈哈哈~ )   2023-12-31 13:10:07
其實政府有開放就地合法 但還是幾乎都沒申請
看看今年6月跟1月的新聞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30624000391-260107?chdtv
露營場管理要點嚴苛 業者合法化難
規定林業用地不能有管理室等 桃竹苗近754家營地多數不合格 申請輔導意願低
https://udn.com/news/story/6839/6902375
全台露營區8成違法!為何政府想就地合法業者不領情?3大真相「違法也沒差」
去年7月交通部觀光局公告發布「露營場管理要點」,然規定嚴苛,第7條農牧用地規定面
積應小於1公頃,營位、衛生設施及管理室面積不得超過660平方米(約200坪),林業用
地更不允許設置管理室。桃竹苗目前有將近754家露營場,合法家數屈指可數,業者普遍
認為法令太嚴,想要就地合法難上加難。
交旅處長戴志君表示,露營區最多的是尖石147家,次為五峰111家,餘69家在關西、橫山
等平地鄉鎮,現有6家合法露營場是在遊樂區,如小叮噹、萬瑞森林等休閒農場,9成8營
地都在林業或農牧用地開發屬不合法。
苗栗縣目前有270多處場地未合法,以最集中的南庄鄉及泰安鄉為例,南庄鄉因有鹿場及
石門2處水保特定區計畫區,也就是地質敏感地區,根本就排除在申請資格外。多數業者
設置露營設施、設備、營位等,8、9成以上都違反規定,根本無法通過,業者索性不送件
申請,使觀光局政策大打折扣。
根據交通部觀光局統計,截至2022年,全台共有1790處露營場,扣除117處待清查,至少
有1482處確定違法、占比82.8%,且有148處位於環境敏感區、占比8.3%。
業者寧願違法,因為沒申請也幾乎不會被開罰。地球公民基金會山林花東組主任黃靖庭不
諱言,中央剛訂出規則,露營管制的新概念才剛出來,落到地方來執行,其實沒人知道該
怎麼做。就算地方政府一年查個一、兩次,例如,以違反《水土保持法》祭出六萬至三十
萬元不等罰鍰,但她觀察,「對業者來說,也就是繳個保護費的概念。」目前看來,非法
露營區難以真正退場。
除了管不到、難退場,目前有關露營場的《非都管》、《露營要點》,僅是行政命令,法
律位階低,現狀可說是無「法」可管。陳椒華指出,針對非都市土地的露營場,雖可根據
《區域計畫法》第二十一條對業者處以罰鍰,且可連續罰,並要求恢復原狀,但地方政府
未能全面執行之外,「只靠《區域計畫法》可能(效果)也比較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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