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事實查核中心:賴清德老家是「重建」 新

作者: design0606 (飛)   2023-12-30 11:56:21
※ 引述《q347 (我家隔壁北川景子)》之銘言:
: 事實查核中心:賴清德老家是「重建」 新北市府:查證吻合
: udn
: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7675516
: 2023-12-30 10:00 聯合報/ 記者
: 江婉儀/新北即時報導
: 賴清德老家違建爭議延燒,民眾在賴清德老家前合影。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 台灣事實查核中心28日公布資料,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賴清德老家原址在1970年代是工寮,
: 但賴家曾經搬離,老家荒廢近20年,直到2003年才在原址重建新居。新北市工務局認為,
: 該資料與市府多次查證的結果不謀而合,而相關人士避重就輕,誤導該建築物為合法房屋
: ,刻意隱瞞事實已不攻自破。
: 台灣事實查核中心於28日公布資料,賴陣營強調老屋從1958年就存在、在2003年「修繕」
: 、「整修」;但賴家老屋曾經荒廢,是歷經「重建」才又出現,建物並非始終存在,對此
: 賴陣營並未揭露。
我們來看一下建築法第九條
第 9 條
本法所稱建造,係指左列行為:
一、新建:為新建造之建築物或將原建築物全部拆除而重行建築者。
二、增建:於原建築物增加其面積或高度者。但以過廊與原建築物連接者,應視為新建。
三、改建:將建築物之一部分拆除,於原建築基地範圍內改造,而不增高或擴大面積者。
四、修建:建築物之基礎、樑柱、承重牆壁、樓地板、屋架及屋頂,其中任何一種有過半
之修理或變更者。
再來看一下違章建築處理辦法第十二條
第 12 條
舊違章建築在未依規定拆除或整理前,得准予修繕,但不得新建、增建、改建、修建。
前項舊違章建築之修繕,得由直轄市、縣(市)政府訂定辦法行之。
違建不管你是哪種違建
為了人民居住安全 是准予修繕
修繕違章建築,應指在不拆除建築物構造之前提下,就基礎、樑柱等在原規模範圍內修理
或變更,且任一種修繕項目未過半
比如照賴陣營的說法
因為屋頂被颱風吹掉 那可以在原有的樑柱外牆基礎下 補強樑柱並重新蓋一個屋頂
但屋頂斜率不得小於原有斜率 簡單說就是原本是屋頂結果你改成一個有女兒牆的平屋頂
原有屋頂樑及柱不得修建超過原有的承重率
再更簡單的說法就是"恢復原狀斜屋頂"而不是"改建成為一個露臺"
其實事實就是
在未申請認定成為合法建物的賴家
迄今如果還是一層樓斜屋頂老屋
那完全不會有爭議
但你從一樓斜屋頂磚造老屋 變成二樓RC建築 怎麼變長變胖變高 變結構 還長出一個草皮
怎樣都無法去解釋你實際就是違反建築法以及違章建築處理辦法的只准修繕
不准新建增建改建
掰甚麼有門牌 有繳稅都是胡亂瞎扯
你只要說明為何迄今仍未申請認定為合法建物就好
: 依據建築法第9條規定:「本法所稱建造,係指新建:為新建造之建築物或將原建築物全部
: 拆除而重行建築者。」,所以「重建」即為「新建」,依建築法規定必須申請建築許可。
: 經查,賴家老宅在民國92年重建時,賴清德是時任立法委員,惟其本人或其家人並無依照
: 規定提出申請資料可稽。
: 工務局強調,為審慎釐清賴清德老家是否屬於民國98年6月25日前的既存違建,或是否屬
: 於民國70年2月15日發布實施北部區域計畫前的合法房屋,查證資料,共計調閱農業部林
: 業及自然保育署航測及遙測分署、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等相關圖資16張,交叉比對多方佐
: 證,避免社會大眾誤會是賴清德施壓,也避免造成鄰近住戶恐慌。市府已窮盡一切力量佐
: 證判定,相關人士若再有批判,只能證明是無法接受事實,蓄意向公務人員潑髒水的惡劣
: 行徑。
: 工務局重申,自今年9月起即一再呼籲懇請賴家老宅所有人檢附相關佐證資料,申請合法
: 房屋證明,以利市府加速釐清真相,很遺憾當事人寧願對外放話,100多天來不願提供相
: 關資料為自己佐證辯白,一再以鄰房狀況掩護,塑造其為合法房屋的假象,此舉已引起當
: 地居民恐慌。公務機關為維持公正獨立性,靠著僅有資源佐證認定,卻遭有心人士一再羞
: 辱詆毀,助長興訟誣告,浪費社會資源的行徑令人難以認同。
: 所以事實查核中心也出來打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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