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韓國明星吸毒要自殺 反觀台灣?

作者: amyvivian (燕子)   2023-12-28 01:12:31
還有人記得江明學嗎?
作為一個關注度極低的藝人,為什麼被抓到持毒的當天,就有新聞媒體報導?而且後來毒
品檢驗還是陰性,本來他根本就可以堅稱自己沒有吸,卻過於誠實的直接承認了……看他
從小到大的經歷,我有點懷疑他是不是亞斯伯格不會說謊。
雖然江可能有一點被害妄想,但他可能真的知道媒體的恐怖之處,才會當下就說出「媒體
逼死我」。他提到江俊翰的例子也頗合理的,因為江俊翰的本名廖文豪和藝名完全不同,
長相也不能說特別到一眼就能認出,為什麼藝人凡出事都能立刻吸引媒體呢?不能排除有
射箭先畫靶的可能,只是終究無法證實吧。
最可悲的是,以前有人想幫他建立維基百科頁面,立刻就因「關注度不足」被刪除,他自
殺的新聞出來之後,甚至還通過維基百科「新條目推薦」上了首頁呢!
以下複製自維基百科。
持毒事件
2018年9月25日,江明學凌晨獨自駕車行經台北市市民大道,遇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警員臨
檢時被查獲持有重量約2公克的安非他命;臺北地檢署檢察官原先諭令新台幣3萬元交保,
但他繳不出保釋金,最後檢察官改限制住居請回。下午江明學步出地檢署門口接受媒體採
訪時,明白表示對媒體不滿已久,「如果明天、後天我跳樓了、我上吊了,就是媒體逼死
江明學!」在訪問中江明學也主動向媒體記者提起十五天前藝人江俊翰涉毒被捕事件,質
疑媒體為何能即時獲知涉毒者具有藝人身分。當天多家新聞媒體報導持毒事件時,以「江
明學吸毒吸到狂跳針」、「2至3天吸一次」等語句作為標題。江明學臨檢時的影像在當天
中午就透過媒體放上網路。
2019年2月,因江明學的尿液中無毒品反應,不能証實其有吸毒,檢察官依《毒品危害防
制條例》「持有毒品罪」處分緩起訴1年,並須服義務勞務60小時。江明學接受媒體訪問
時澄清:「沒有兩天吸一次,是兩、三天前吸最後一次。」
最後發聲
江明學在爆發持有毒品事件後失去商演機會,於是年末轉戰直播平台浪Live,頭一個月收
入不到新臺幣一萬元。
2018年12月江明學生前最後一次接受《台灣蘋果日報》專訪時,透露他有一個很大的遺憾
是沒能錄製黃國倫主持的年代MUCH台節目《金曲傳奇-無與倫比同樂會》,認為這個節目
音樂性很好。他曾傳訊息給製作人表示「我是老民歌手江明學,我很希望可以上節目」,
還附上演出影片,無奈石沉大海。對此,製作單位表示,的確曾收到江明學的資料,但是
因當時沒有適合的主題,所以沒有發他通告。他曾隨筆寫下詩作《隨寫 身不由己的 如紙
薄命》,感嘆世事大都不盡如人意。
2019年3月,江明學在臉書透露自己有服用安眠藥助眠的習慣,也透過服藥治療憂鬱症及
躁鬱症,並控訴媒體記者對他持有毒品事件的描寫過於誇大不符合事實。根據5月21日的
媒體報導,他曾在臉書發文支持同性婚姻]。該年6月5日,他最後一篇臉書公開貼文中抱
怨,在Line、微信、Facebook Messenger寫了一堆話後,厭惡被對方只回了一個「嗯」字

逝世與悼念
2019年6月8日,江明學因欠繳房租多日,欲催繳房租的房東找不到江明學,房東在6月18
日會同警方、消防隊前往江明學的租屋處破門,才發現江明學已經尋短身亡,研判已經死
亡3、4日以上,由江明學的姊姊到場認屍。江明學逝世後,家屬決定喪禮從簡,不舉辦告
別式或者追思會。
於2019年6月29日舉辦的第30屆金曲獎流行音樂類頒獎典禮上,透過影片追憶多名逝世藝
人,其中包括江明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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