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告白不成狠奪命!13刀砍死直銷業務員 3

作者: HTC92 (中国台湾人的驕傲-92共識)   2023-12-26 00:11:42
1.媒體來源:
ettoday
2.記者署名:
白珈陽
3.完整新聞標題:
告白不成狠奪命!13刀砍死直銷業務員 3件血衣褲驚藏恐怖過程
4.完整新聞內文:
全台第一件國民法官案件,黃姓男業務員去年10月間向同事施姓男子告白遭拒,涉嫌猛砍13
刀致死案,今(25)日上午由台中地院國民法官開始審理,今天傳喚吳姓女鑑識員警到場作
證,檢、辯攻防激烈,針對檢方的陳述、提問,提出異議數十回,讓審判長說出重話「干擾
到國民法官資訊接收」,全案將進行5天審理,預計於29日宣判。
檢方起訴指出,2022年10月間,黃姓電商直銷業務員(22歲)闖進同事施姓男子(22歲)租
屋處,持刀猛刺施男造成大量失血慘死,黃男一度辯稱是債務分配糾紛,後來檢警攻破心防
,黃男坦承對施男有好感,告白遭拒後,購買2把牛排刀潛入施男住處,朝其頸部、胸口猛
砍13刀,造成施送醫不治。
今天上午9時30分進行國民法官審理,檢察官陳隆翔進行開審陳述時,向6名國民法官稱死者
「正屬黃金歲月、應當實現夢想的年紀,生命卻被停止了」,接著指出起訴內容,說黃男因
對施男抱有好感、告白失敗,竟向鎖匠打了施男住處鑰匙,再持2把各為24.5公分的牛排料
理刀,於去年10月19日前往其租屋處,但當天施未返家;翌日黃男再次前往並躲藏在廁所,
待施男返家後雙方發生爭執,黃明知肺臟、動脈、靜脈是人體重要器官,仍砍刺施男至少13
刀,造成施男大量出血,最終送醫不治。
辯方律師黃致豪陳述時,稱檢方為「可敬的對手」,強調本案爭點是「黃是否懷有殺意?還
是僅是失手?(意即過失致死)」,黃男否認有殺人意思。
辯方出示製作的PPT,標題是「案件大綱、證據地圖」,提到相關的法律見解、黃姓被告的
精神鑑定調查,檢方以還未達交互詰問程序為由,稱「內容超越地圖、到海的另一端,超出
開審陳述範圍,已到辯論程度」,向法官提出異議,審判長唐中興認為有理由,要國民法官
不參考。
審理至綜合證據說明階段,檢方傳喚案件的鑑識人員吳女到場作證,吳女說她曾做過「血跡
噴濺型態」的相關論文,有碩士學歷,對於本案到場做過3次勘查,發現現場有「飛濺型」
、「踩踏型(血鞋印)」、「觸摸型(血指印、掌印)」等血跡。
她出示案發現場的相片,說明現場有4件衣服,其中3件分別是灰色上衣、藍色POLO衫,以及
一件黑色外套,這3件均是死者衣物,灰色上衣被丟棄在房間角落,藍衣、黑色外套則被放
在床上。
吳女指出,灰色上衣背部有一處約3公分的破洞,但死者遺體有多處傷口,破洞與傷口數目
不一致;藍色、黑色衣物則有數處破洞,她以經驗及現場跡證來看,認死者應是先是穿著灰
衣遭刺一刀後,換上藍、黑衣服,再被刺中多刀。針對藍衣、黑外套被放置床上,吳女說,
那是救護人員到場後,將死者衣物褪除進行急救,才將衣物放在床上。
然而,若黃男無殺人意圖,先刺了施男一刀後,為何要在施已受傷的情形,待其更換衣物後
,又瘋狂持刀亂砍?又依常理判斷,施遭刺傷後,為何能冷靜換下血衣,再穿上另一套衣物

是否施返回住處時,本就穿著灰、藍、黑色等3件衣物,與黃發生爭執並遭刺傷後,原想轉
身逃跑卻被黃拉回,過程中灰衣先被拉扯脫下,餘下藍色襯衫及黑色外套,再遭黃追砍?詳
細案發過程,有待檢方提出進一步證據,加上6名法官的見解,才能辨明。
另外,檢方出示敏感證物時,含有死者的傷勢畫面,遭牛排刀割開的傷處,皮開肉綻、傷口
極深,審判長數度詢問到場聆聽的家屬是否需先離席,家屬起先表示不用,但後來疑因不忍
再見相關遺體畫面,暫時離席,約10分鐘後才又回到庭中。
期間,辯方多次以「檢出示的房間圖為3D合成圖,有放大效應無法明辨真正現場」、「血跡
飛濺與被告有無殺意無關」等語,向法官提出超過10次異議,法官大多數均以無理由駁回,
其中辯方也針對吳女的學經歷提出異議,認為與案件無關,法官則以「干擾到國民法官資訊
接收、判斷」將其駁回。
最後辯方向吳女提問,她在鑑識過程的責權是什麼?吳女回應,是拍照、蒐證;辯方問有否
參與解剖?是否能根據現場跡證判斷被告懷有殺意?吳女說,沒有,不能判斷。
辯方再問,有辦法排除死者案發當時,有無上前抓取或奪取刀刃?吳女稱,沒辦法。辯方認
為,吳女並無親身在場,被告的證詞也非吳親口所問,未有親身見證;對此,檢方無意見。
今天交互詰問程序於中午12時許結束,將連續開審5天,接下來將傳喚房客吳姓男子、救護
人員、雙方友人黃姓男子、以及法醫饒宇東到庭作證,全案預計29日上午9時30分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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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沒有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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