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國民法官首件精神疾病患者殺人案──法

作者: qazsedcft ( 蛋包飯 )   2023-12-16 12:39:36
1. 媒體來源:《報導者》 | The Reporter
2. 記者署名:
文字/張子午、曹馥年、陳德倫
攝影/陳曉威
核稿/楊惠君
責任編輯/黃鈺婷、陳思樺、張詩芸
3. 新聞標題:國民法官首件精神疾病患者殺人案──法庭之外,未解的旋轉門效應與真空
的社區支持系統
4. 新聞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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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院組織國民法庭審理的「啞鈴殺父案」,合議庭於12月15日上午宣判,判處12年有期
徒刑,刑前令入適當處所監護3年,全案可上訴。辯護律師及法扶工作人員於聆聽判決後步
出法庭。(攝影/陳曉威)
12月15日上午10點,陽光普照的暖冬,台北地方法院宣判全國首起由國民參審的思覺失調患
者殺人案:鍾男在今年(2023)初持啞鈴殺害同樣罹患思覺失調的父親。審判長黃怡菁宣讀
判決主文:被告犯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處有期徒刑12年,刑前監護處分3年接受精神科
治療。鍾的辯護律師表示,將與鍾討論是否上訴。
審判長說明判決理由,鍾男罹患思覺失調症20年,案發時處於急性發作,認知及判斷能力明
顯受損,無法控制殺人衝動,以殘暴方式弒父,情節非輕;且以暴力紓解不滿,對他人威脅
性高。但同時審酌平日生活、品行、母親及證人的證述,無前科,坦承犯行並表示悔意,下
修責任刑為12年。
對比過往的思覺失調患者殺人案件,此案落在中間刑度,高於律師建議的8年,在檢察官求
刑的12~16年範圍內。或許是歷經4天密集審理,藉由審檢辯詢問、醫師證言與被告陳述,
人人都宛如觀看多面稜鏡般,從各種角度檢視鍾男舉起啞鈴弒父前的人生,及整個家庭面臨
的困境,聽聞宣判結果當下,旁聽席發出「哦──」低呼聲,內心各自浮現感慨。
「媽媽一定會等你回來,先把你的病治好,才有可能跟我出來在一起。
12月11日下午的台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法庭,跨了一個週末的第三日審理,年近70的女士─
─在整場審判裡未揭露其姓名,整個身體也被灰色隔板團團包圍,旁聽者只能聽聞啜泣聲,
以「雙重身分」──同時是被告(兒子)及被害人(丈夫)至親,陳述其對本案的糾結心緒

她以一位母親的憐惜語氣,提到兒子從看守所轉到三軍總醫院北投分院後,在醫療團隊的用
心照顧下,整個人狀況才慢慢好轉。從今年初案發被送入看守所後,被告鍾男的精神狀態每
況愈下,曾嘗試喝沙拉脫自殺、與室友爭執拿枕頭悶對方 探視時隔著玻璃板後的呆滯不語
,使她擔心不已,焦急地向檢察官反映亟需治療,在5月依據年初於立法院三讀通過並上路
施行的暫行安置,接受專業精神醫療後,身心狀況才漸趨改善。
在醫院會客室面對面相聚時,終於聽見兒子平凡卻珍貴的日常問候,「媽媽妳好不好?我很
擔心妳」、「爸爸在家嗎?」當母親緩緩說出爸爸已經走了時,鍾男詫異地無法置信
近15年精神疾病患者殺人案中,家內事件逐漸增加
今年1月18日晚間,正當家家戶戶忙碌地準備迎接3天後的農曆除夕時,新店安坑某棟社區大
樓發生一件人倫悲劇,警方獲報到現場,只見41歲的鍾男稱用啞鈴殺了78歲的父親,犯案主
因是聽到聲音,說爸爸是「撒旦的化身」。鍾男被收押後,台北地檢署於5月依殺害直系血
親尊親屬罪嫌起訴鍾男,台北地方法院於12月6日進行選任程序,選出4男6女(其中4位為備
位)國民法官,成為繼7月底酒駕致死案後,台北地方法院的第二件國民法官案件。
此案對於台灣社會有另一個指標意義,則是經歷過去數年來精神疾病患者犯下重大刑事案件
後,全國第一起由國民法官公開審理精神疾病患者的案件(今年7月的新店弒母斷頭案正進
入起訴階段)。《報導者》盤點自2009年到2023年的判決與公開資訊,發現15年來至少有30
件精神疾病患者殺人致死事件,其中與被害人關係有11人為「隨機」(1人為鄰居,其餘皆
為陌生人),19人為「家人」,超過6成被害人為母親、2成為父親(母12人、父5人、兄1人
、伯母1人)。
15年來至少30件精神疾病患者殺人案件,2019年後家內事件激增
2009・黃富康隨機殺人(死刑)
2010・陳昱安弒父(死刑/2019於看守所自殺)、陳昆明二度殺人案(無期)
2012・台南湯姆熊割喉案(無期)
2015・汐止鐵鎚弒父(無罪/監護5年)、北投國小女童割喉案(無期)
2016・內湖小燈泡事件(無期/監護5年)
2018・台中台中牙醫命案(無期徒刑)、梁男弒母斷頭案(無期)、台南電玩殺人案(12年
/監護5年)
2019・天母女兒弒母案(16年)、醫科女縱火燒死父親(10年/監護2年)、嘉義台鐵殺警
案(17年/監護5年)、高雄弒母案(無期)
2020・楊梅殺兄案(15年)、板橋王男弒母(7年6月/監護5年)、新店王秉華隨機刺殺機
車騎士(無期)、屏東內埔打死鄰居(無罪/監護5年)、佳里弒母(18年/刑前監護5年)
2021・蘇女貓飼料弒母(4年8月/監護4年)、基隆王冠中弒母(二審13年)、高雄弒父(1
0年)、新竹朱男弒母分屍(無期徒刑)、龜山蔣男刺死超商店員、平鎮弒母(18年/監護3
年)
2022・台中太平弒母案、台中女兒弒母案(5年10月)、台南善化殺伯母(13年/監護5年)
2023・新店啞鈴弒父案(一審宣判12年)、新店弒母斷頭案(起訴中)
若以2019年發生震驚社會的台鐵殺警案為分界,會發現(包含)該年後,以往每年一、兩件
的頻率有增加趨勢,以2021年6件為最高;案件類型殺父母的家內事件增加(20件中有15件
),比例為75%;如小燈泡案般的隨機社會事件其實占比不多。
整體而言,83%加害人(25)精神疾病診斷為思覺失調(其中黃富康、曾文欽為「潛伏型精
神分裂症」),多長期就醫服藥,然而除主要照顧者父母及醫院外,直到憾事發生前,甚少
其他社區資源能夠介入協助。
該如何從司法端討論責任及處罰、如何從醫療端探究原因與治療,12月7日到12月12日4天(
中間跨過一個週休二日)從早到晚的密集審理程序中,透過檢辯的論述以及來自社會各階層
的13位法官的廣泛提問中,獲得詳盡檢視的契機──整個審理期間共傳喚3名精神科醫師,
過往由職業法官審理的相關案件從未有過這麼多位精神科醫師連續出庭作證。
審判第一日:20年病史中,流轉在醫院與家庭的「思覺失調症俘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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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是國民法官首次審理精障者殺人案件,法庭上有許多詰問皆聚焦在思覺失調症的成因、
症狀和影響。(攝影/陳曉威)
12月7日,第一天上午,檢察官黃怡華陳述起訴要旨後,先由檢方進行開審陳述,對於被告
犯行與精神狀態皆不爭執,檢辯雙方有高度共識,爭點主要集中在犯罪動機、手段以及最關
鍵的,是否能因精神疾病減刑。輪到辯方時,投影幕上白底黑字:「承認犯罪,被魔神仔附
身,沒有殺爸爸的動機,現在懺悔。」開宗明義傳達弒父案背後,是被一股自己沒辦法控制
的力量所驅使,法扶律師薛煒育請法官們思考,被告到底是「檢方說的因爭執細故而殺人?
還是他是一個因病失控的犯人?」
薛煒育形容鍾男是「半個思覺失調症的俘虜」──這段話出自2016年震驚台灣社會的小燈泡
案二審判決書,他當時擔任該案被告王景玉3位辯護人之一。他表示刑法只有對於理性的人
,才有處罰的效果,因此對於責任能力有限的精神障礙者,賦予法官得以減刑的裁量空間。
接著檢辯雙方分別提出關於案發現場、被告長期於精神科就醫與精神鑑定的證據,呈現出一
位病史長達20年慢性思覺失調病人,反覆循環進出在精神醫療門診、急性病發住院、出院返
家的典型「旋轉門效應」,除了醫院與家庭,日常生活是一片空白,而留在家等待著他的,
是也被診斷為思覺失調的鍾父。
下午傳喚法醫許倬憲到庭,說明死者解剖報告,鍾男在表示意見時,也進一步說明死者以手
防禦造成的瘀傷;陪席法官劉庭維詢問是否能判別攻擊次數,許倬憲判斷至少6次以上。緊
接著傳喚審理期間的第一位精神科醫師:亞東醫院司法精神醫學中心主任、鑑定過341件刑
事案件的鄭懿之。
在檢方的詰問中,鄭懿之首先即認定被告鍾男精神疾病對其殺父行為有影響,但不到完全喪
失感知的程度,也知道殺爸爸是錯的,符合《刑法》第19條第2項。被告漫長患病生涯中,
曾長時間沒有規律回診服藥,以及與父親在家裡相處的張力,可能導致犯案動機等細節,也
開始逐漸浮現。
辯方由薛煒育進行反詰問,試圖從證人口中證明鍾男的不穩定服藥紀錄,反映的是藥物副作
用對患者造成不舒服,進而影響到所謂「病識感」的交織過程,而照顧同時也患病的父親更
對其病況不利,即便住院期間有用長效針劑控制,仍難以預測急性發病。
最後由法官劉庭維針對思覺失調的預後、定義、辨識與控制能力、未來處遇,以及4位國民
法官,對證人提出一連串關於病識感、發病原因、與暴力行為關聯等廣泛問題,鄭懿之一一
詳盡解釋,猶如在法庭現場上一堂關於思覺失調的衛教課程。
審判第二日:上百問題連番上場,被告辯稱被附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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