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屏東縣議員辯回填生廚餘是「土地改良」 

作者: Comebuy (三分鐘熱度)   2023-12-08 21:10:28
1.媒體來源:壹蘋新聞網
2.記者署名:王志弘
3.完整新聞標題:屏東縣議員辯回填生廚餘是「土地改良」 法官不信!不給緩刑還加重
4.完整新聞內文:
王景山喊冤表示,對於二審判決覺得很遺憾。他所運埋的是家庭生廚餘,經破碎後,可直
接回歸農田成為有機介質,為農業廢棄物,非有毒或建築廢棄物。遭起訴後,農地已恢復
原狀,並非不作為。尊重法官判決,一定會上訴爭取清白。
判決書指出,被告莊杰龍、王景山合夥開設公司,標得新北市、高雄市等機關數百萬元的
堆肥廚餘勞務採購標案,王景山兒子王琮荃則為實際從業人員。自2021年11月至2022年1
月間,將尚未處理過的廚餘等廢棄物,運至屏東縣高樹、九如、長治等鄉棄置,總計298
車次。遭屏東地檢署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起訴,
屏東地院去年底一審宣判王景山父子、莊男分別有期徒刑1年4月、1年3月、1年2月,均宣
告緩刑4年,另需支付國庫10萬元、9萬元、8萬元。檢方和被告均不服提出上訴。
高雄高分院指出,本案將「廚餘廢棄物」堆置各棄置點,深挖凹洞、大量回填,坐視廚餘
日益腐化、發酵、分解等全然不作為,並非改良土壤之適正手法,乃常人所不願接受。而
屏縣府環保局承辦人員單憑「目視地表」,即函覆原審「應已回復原狀」,致原審做出錯
誤事實認定,且未考量到假「土地改良」名義的犯罪動機,自顯存量刑過輕、諭知緩刑不
當之失。
高雄高分院表示,被告莊杰龍、王景山、王琮荃均確有執行刑罰之必要,始能有效嚇阻其
等不至再輕蹈法網,而助其等再社會化。改判王景山和莊各處有期徒刑1年10月,王琮荃
處徒刑1年9月,均不得緩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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