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高三生吃不到滷味在校長室放「假頭」遭記過 他畢業告學校結

作者: MacBookAir12 (New Mac Water)   2023-12-07 09:53:09
1.媒體來源:
UDN
2.記者署名:
2023-12-07 07:44 聯合報/ 記者
林孟潔
/台北即時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高三生吃不到滷味在校長室放「假頭」遭記過 他畢業告學校結果出爐!
4.完整新聞內文:
王姓高中生為了抗議學校更改滷味販售時間,用玻璃紙、紙球做出一顆眼球脫落的假頭顱
,放在校長辦公桌上,被校方記一支小過,他畢業後要求學校確認處分違法,並寄發回復
名譽證書被拒絕,提行政訴訟救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小過已被註銷而不存在,判決
王敗訴,可上訴。
王2013至2015學年度就讀台北市某高中,他2015年11月30日為高三學生,不滿學校更改滷
味販售時間,先用彩色玻璃紙、紙球、紅色膠帶做出眼球脫落的假頭顱,並在「後腦」貼
上「還我魯味」的紙條,再闖入校長辦公室,將假頭顱放在辦公桌上,使校長感受到威脅
、騷擾,校方召開學生獎懲委員會,決議記王一支小過。
王事後用愛校服務銷過,小過也於同年12月29日註銷;事隔6年,王2021年向學校要求提
供懲處相關文書,再請求確認記過處分違法、發給回復名譽證書等,校方召開學生申訴評
議委員會後,決議不受理。
王提訴願被駁回,再提行政訴訟救濟,主張校方記過處分沒有合法送達書面通知而有重大
瑕疵,懲處無效。
北高行認為,王被記小過的懲處已在2015年12月8日送達,之後經王申請銷過,校方也同
意並銷改,王的個人獎懲一覽表上也載明「已註銷」,因此小過已經不存在,王欠缺訴訟
利益,也沒有權利保護必要,因此判決王敗訴。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7623917?from=udn_ch2_menu_v2_main_cate
6.備註:
看到這新聞我想到甘味人生那個人皮面具XD
https://imgur.com/7uAmHKM
王姓高中生2015年為高三生,現在應該也25 26了
搞不好是PTT鄉民?
有人知道是哪間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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