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質疑蕭美琴仍有美國籍 美國律師、前立委

作者: CCWck (幹嘛要暱稱)   2023-12-06 00:22:39
真的會被邱彰這咖笑死
以下各點是他FB的說法 我幫加上冒號變引文
: 1. Federal Register居然拼錯了,拼成 Registe
我打開網頁看沒有拼錯 合理懷疑邱女士用手機開網頁寬度不足沒顯示到
: 2. 在美國,個人的國籍絕對是隱私權保護的,不可能在政府的公報上出現。想想看,在
: 台灣,連訴訟的原告被告都是00xx 了,美國怎麼可能有這種名單?
所以公報有給法源依據 你美國執業律師看不懂?
第9點一起說明
: 3. 點進該文最下面的連結,更是笑話百出,除了Registe 忘了加「r」 之外,標題也是
: 爛英文,「Quarterly Publication of Individuals, Who Have Chosen To
: Expatriate, as Required by Section 6039G 」 糾錯如下:若每個字第一個字母都用大
: 寫,那麼as 怎麼變小寫了?放棄國籍不是「 Chosen To Expatriate」,因為
: Expatriate 只是到國外去上班、常駐,不是放棄國籍。如果你決定去國外常駐,也輪不
: 到法律來規定 (as Required by Section 6029G)
標題大小寫只是寫作風格問題 沒有一定標準
至於expatriate的意思
可以看IRC 877A(g) 有法律上的定義
很明確指出expatriate就是放棄公民權
邱女士身為律師 難道不知法律用語就該查詢法律定義?
(g) Definitions and special rules relating to expatriation
(2) Expatriate
The term "expatriate" means—
(A) any United States citizen who relinquishes his citizenship, and
(B) any long-term resident of the United States who ceases to be a lawful
permanent resident of the United States (within the meaning of section
7701(b)(6)).
就算沒查到這個 用美國人最愛的韋氏字典
to withdraw (oneself) from residence in or allegiance to one's native
country
都很明確指出這個單字有放棄國籍的意思
: 4. Section 6039G 點進去是「26 U.S. Code, §6039 G」, 再看這是康乃爾大學的網站
: ,不是聯邦公報啊!
這個連結看不出和康乃爾大學有什麼關係
https://www.govinfo.gov/link/uscode/26/6039G
懷疑他自己按到google search
因為google跳出來的第一個連結是這個康乃爾大學的
https://www.law.cornell.edu/wex/internal_revenue_code_(irc)
: 5. 該聯邦公報內容第一行 寫 「IRS, Treasury. 」 美國正式的寫法是 「U.S.
: Department of Treasury, IRS」
風格問題
: 6. 第六行 「IRC section 6039G」, 沒有IRC 這個單位,查不到,應該是拼錯了。
看到這段就火
這是政府公報 有常看公文的都知道 都常都會先列出法源依據
IRC就是 INTERNAL REVENUE CODE
國內稅收法
section 6039G
就是法典的第6039G條
IRS是國稅局 IRC是法律 這兩者都不清楚?
邱女士不學無術 居然說別人拼錯?
這個程度真的是美國執業律師?
: 7. 第七行竟然說,這「份通知是IRC section 6039G, 經由1996年健康保險法(HIPPA)修
: 正後的結果。)竟然連健康保險法都來湊熱鬧了!
根據美國政府公告
https://www.govinfo.gov/content/pkg/PLAW-104publ191/html/PLAW-104publ191.htm
健康保險修正法案
當時本來就修訂了國內稅收法的第6039F條 後來移列為6039G條
邱女士真的是完全不懂
: 8. 更荒謬的是公報所列出的名單 ,應該是 Last name、Middle name、First name , 這
: 份公報竟然用 LNAME, FNAME, MNAME,美國政府從沒這樣簡化法!
風格問題 沒有什麼好荒謬的
或許是你邱女士少見多怪
: 9. 這份近百人的名單據說是6/30/2002 收集的,竟然在7/22 (不到一個月)就由聯邦政
: 府公佈了,這更是不可能,一般真正放棄國籍的人會在一兩年後才收到國務院寄來的「喪
: 失國籍證明」,連台灣這麼小的國家,公文旅行也要好幾個月吧!
邱女士純屬臆測
這份名單是統計該季度"完成"放棄的公民名單
看起來也不過幾十位 是要統計多久?
承2.
第6039G條 告訴你為什麼有這份公報
法律規定 至遲於當季度結束後30天內應該公告在聯邦公報
Notwithstanding any other provision of law, not later than 30 days after the
close of each calendar quarter, the Secretary shall publish in the Federal
Register the name of each individual losing United States citizenship (within
the meaning of section 877(a) or 877A) with respect to whom the Secretary
receives information under the preceding sentence during such quarter.
: 10. 我想我舉例夠多了,不想教會網軍。麥勾騙啦!MyGoPen to you !
※ 引述《pentoxide (Penta)》之銘言:
: 邱律師還質疑起這個公報真實性
: 除了訂正錯字
: 還意有所指這個來源可信度
: https://i.imgur.com/sNnJDKi.jpeg
: https://i.imgur.com/lnEBZPw.jpeg
: 為了驗證邱律師說法 想多找一些證明
: 在2009年第一季找到李連杰在清單中
: https://i.imgur.com/vivb0dd.jpeg
: https://reurl.cc/Ryp8Me
: 對應新聞李連杰2009年放棄美籍新聞
: https://i.imgur.com/i4Ys3Wj.jpeg
: 可以證明這個聯邦公報資料來源應該無誤
: 歡迎大家也挖看看有沒有其他名人在名單
: 譬如2014 有Cynthia Wu 應該是吳欣盈
: 所以邱律師的文章不知道基於什麼考量 質疑公報的真實性
: 不過發文已經被到處轉載
: 或許已經達到目的了
: ※ 引述《annie06045 ()》之銘言:
: : 1.媒體來源:
: : 風傳媒
: : 2.記者署名:
: : 林庭瑤
: : 3.完整新聞標題:
: : 質疑蕭美琴仍有美國籍 美國律師、前立委邱彰:妳有這張證明嗎?
: : 4.完整新聞內文:
: : 進黨副總統參選人蕭美琴的國籍問題成為關注焦點,美國執業律師邱彰5日接受《風傳媒
: : 》採訪指出,所有放棄美國國籍的人在成功放棄之後,都會收到美國國務院寄來的一封放
: : 棄國籍證明書,「請問蕭美琴,你有這封信嗎?證明你真的放棄了?」邱彰說,身為美國
: : 律師可以上網取得蕭美琴的社會安全號碼,這是公開資料,從資料中可見,蕭美琴從1993
: : 年到2023年,每年應該都有報稅。
: : 蕭美琴在2000年對媒體表示,當時無法放棄美國籍的原因,是會成為無國籍的人;蕭美琴
: : 也說過,自己是日本出生,母親是美國人,所以從小只有美國籍,為了申請中華民國籍及
: : 護照,幾乎跑斷腿。對此,美國律師邱彰向《風傳媒》指出,蕭美琴言詞太閃爍了,就是
: : 在模糊焦點,從過去到現在都沒有講清楚過。
: : 邱彰指出,她是2000年當選民進黨不分區立委的,選上之後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放棄美國國
: : 籍,到美國在台協會(AIT)一問,AIT說必須到第三國去放棄,在當年台灣不算第三「國
: : 」, 所以她飛到上海去放棄;陳師孟則是飛到泰國去放棄,蕭美琴在她2000年的訪談
: 中
: : ,竟然說她是在AIT放棄的,這就是撒謊,也就是她在2000 年根本沒放棄。
: : 邱彰表示,她到了上海的美國領事館,美國駐上海領事問她:「你要放棄美國籍是否因為
: : 你受了台灣法律的脅迫(coerce)?否則你不會放棄美國國籍吧!」邱彰點了頭,承認那
: : 是真話。然後那位美國領事就在邱彰的申請書上蓋個大大的「REJECT」的章。美國領事安
: : 慰邱彰說:「你有申請放棄的責任,你做到了,可是同不同意是我們的事,我不同意你放
: : 棄美國國籍。」領事說:「我們辦過不少台灣立委放棄國籍的案子。」他哈哈一笑送邱彰
: : 出門。
: : 邱彰指出,所有放棄美國國籍的人在成功放棄之後,都會收到美國國務院寄來的一封信—
: : —“Certificate of Loss of Nationality”(放棄國籍證明書)——「請問蕭美琴,你
: : 有這封信嗎?證明你真的放棄了?」
: : 邱彰表示,因為蕭美琴是公眾人物,而且參選副總統、競逐大位,應受到高標準檢驗。但
: : 邱彰合理懷疑,蕭美琴仍有美國國籍,蕭的社會安全號碼是公開資料,作為美國律師,她
: : 可以上網取得蕭美琴的社會安全號:146-xx-0326,從1993年到2023年,每年應該都有報
: : 稅。
: : 邱彰指出,蕭美琴的住址是:7xxx , Longwood Drive, Bethesda, MA 20817, (
: : 2020-2023);而在那以前,蕭美琴跟父母親住在紐澤西自己的房子(1993-2021)2xx,
: : Park St, Montclair, NJ , 07042。
: : 邱彰最後說,寄望2024年當選總統的人,應該深刻檢討為什麼這麼多優秀的副總統人選
: (
: : 民進黨蕭美琴、民眾黨吳欣盈、獨立參選人賴佩霞)都曾是及還是美國人,「這不是她們
: : 的錯,是政府做的太糟了,她們都只好用腳投票了。」
: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 https://www.storm.mg/article/4936500
: : 6.備註:
: : 所以蕭還有美國籍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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