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檢舉違停不能靠一張照!研擬需舉證「3分

作者: yokann (歐洲)   2023-11-07 07:51:08
: 路口、公車站10公尺內或併排違停,6月底起可記點1點,開放民眾檢舉,導致部分職業駕
: 駛記點數大增,面臨被吊照危及生計。交通部長王國材今(6日)傍晚與駕駛相關工會座談
: ,初步達3共識,包括檢舉需有3分鐘動態影片舉證影響安全才能舉發;每路段10%黃線臨
: 停區完成劃設前,暫緩實施記點制度。
其實認真講檢舉本來就要事證齊備才能檢舉
你丟一張照片上去 要證明人家違停還是只是當下還在移動太難了啦
我N年前有陣子股市很不好 整天賠錢 心情不爽
就去新竹市區圓環附近檢舉
我的原則就是 只檢舉機車
因為機車要證明不在車上太容易 停在紅線上沒人就是違規
那時送單是筆筆都過
但你說正義嗎? 當然是沒有 當時我只是賠錢不爽 想看人也罰錢而已
所以檢舉達人心態我很瞭啦 維護正義什麼都是狗屁 他只是想看人罰錢啦
但是後來好像要改實名制我就不幹了 以前檢舉不需要填那麼多資料
而且你會發現 其實機車違規很多東西很難講
例如說他是被移車呢?
他原本好端端停在格子內 被移到外面然後被你檢舉 那不是很業障?
你說可以拍照自保阿
其實你仔細想就知道那哪有用 不然我先把你車移出來我車移進去
然後拍一張照後就移出來 被檢舉就說 "蛤 我停在格子內阿 可能被別人移了"
那不是講也講不清 還得調監視器?
當然汽車的檢舉好處是不能移車
但汽車要證明車上無人其實不太容易 要拍的人很多都是要拍到上下車
不然以台灣的隔熱紙漆黑程度
你想看到駕駛座還真沒這麼容易
但我只能說 想要用法治去整肅違規停車 你就架科技執法吧
不要再讓檢舉仔去那邊當正義大師了
大家都不會很高興啦 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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