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欸!關於債務催收的八卦(發錢)

作者: tsujikura (辻倉)   2023-11-06 00:34:44
※ 引述《huabandd (我是阿肥巴你頭)》之銘言:
: 一個朋友,爸爸做了保人
: 貸款人跑了,結果背債五百萬
: 爸爸名下沒有資產,已退休
: 房產掛在媽媽名字底下
: 然後這筆債銀行協商兄妹倆戶頭扣款
: 我跟他說那筆債是他爸名字
: 他可以不用還款,就放著讓他催收
: 哪一天爸爸走了,拋棄繼承就好
: 但我想到銀行可能會透過外部公司催收
: 一般來說這種正規管道的債務
: 有可能會讓黑道來催收嗎?
: 請各位有相關經驗的幫我解答,奉上500p
: 每5樓50p,發到100樓,不論推噓箭
: 先謝謝大家了
阿肥你好
大概跟你分享一下
你可以跟你朋友說不用太擔心
1.爸爸名下無資產,已退休,表示無固定收入,如有退休金,最多就是被扣押薪水1/3
2.媽媽有房子,也不用太擔心,因為欠債人是老公,但還是要看財產是共有制或分別制
最保險的方法是離婚同居生活,但對爸爸風險較大
3.確實爸爸死了,拋棄繼承就好
最後擔心的黑道催債,我認為不用太擔心
銀行委外催收債權有受到金管會規範
包括催收時間、禁止暴力、向第三方詢問須透露身分等
規範如下:
1.不得有暴力、恐嚇、脅迫、辱罵、騷擾、虛偽、詐欺或誤導債務人或第三人或造成債務
人隱私受侵害之其他不當之債務催收行為。
2.不得以影響他人正常居住、就學、工作、營業或生活之騷擾方法催收債務。
3.催收時間為上午七時至晚上十時止。但經債務人同意者,不在此限。
4.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過對第三人之干擾或催討為之。
5.為取得債務人之聯繫資訊,而與第三人聯繫時,應表明身分及其目的係為取得債務人
之聯繫資訊。如經第三人請求,應表明係接受特定金融機構之委託,受委託機構之名稱
,外訪時並應出具授權書。
6.受委託機構及員工不得向債務人或第三人收取債款或任何費用。但如係法院執行扣薪需
要,受委託機構為金融機構訴訟代理人並經該金融機構同意代收該扣薪款時,不在此限。
7.受委託機構之外訪人員需配帶員工識別證,並應將外訪過程中與客戶或其相關人之談話
內容全程錄音。未經債務人同意,不可擅自以任何形式進入其居住處所。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第1款虛偽、詐欺或誤導之方法:
虛偽陳述或暗示債務人不清償債務將受逮捕、羈押等刑事處分。
告知債務人將查封依法不得查封之財產。向債務人催收債權金額以外或法律禁止請求之
費用。虛偽陳述債務人不清償債務,法院將實施拘提、管收、查封或拍賣等執行行為。
9.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第2款影響他人正常居住、就學、工作、營業或生活之騷擾
方法:持續或於非催收時間內,以電話、傳真、簡訊、電子郵件等通訊方法或訪問債務
人居住所、學校、工作、營業地點或其他場所,向債務人催收。以明信片進行催收,或
於信封上使用任何文字、符號及其他方式,足使第三人知悉債務人負有債務或其他有關
債務人私生活之資訊。但公司名稱,不在此限。以佈告、招牌或其他類似方法,致第三
人知悉債務人負有債務或其他有關債務人私生活之資訊。
看一下這些規範.....催收公司違反其中一條,輕則停業重則停牌
而銀行會將催收戶分為M0~M6
也就是0~30天,還有60天以上
通常0~30天內銀行都是電催+發存證信函
31天起就會開始法催程序
在第61天以後就會開始委外程序
委外廠商需要經過評鑑及受監管
而且銀行委外通常會要求全額回收本金
但...那些都超過60天以上的債權,其實回收難度都屬遙遙困難等級
所以催收人員都有一套方法催理
啊...如果是欠民間貸款業者
就不在以上規範,只能請施主好自為之
黑道催債手法挺有創意的
潑漆、綁架、電騷都是下等招數
高招是問候你家人,關心你的子女老爸老母,關心你全家
照三節送禮,定期請吃漢堡喝茶等等
主打一個和理非非(亦即和平、理性、非暴力、非粗口)
溫暖到債務人不好意思主動還款
最後,老人家常說
不作保、不當仲介、不賣保險
即使是親兄弟,都千萬別隨便當保人
因為當連帶保人就要有背債的心理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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