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桃園15歲小女友蹺家投靠 他管不住「小弟弟」慘了

作者: Toyosushij (Toyosushij)   2023-11-05 01:08:04
新聞來源:聯合
記者署名:陳恩惠
新聞標題:桃園15歲小女友蹺家投靠 他管不住「小弟弟」慘了
新聞內容:
桃市楊梅區有名就讀國二少女不滿雙親管得嚴,不讓她交男友,去年5月間憤而離家出走,
當晚就投靠租住在平鎮區的21歲黃姓男友家,家長報警協尋發現愛女竟和男友發
生2次性關係,桃園地院認定黃男觸犯與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性交共2罪,應執行徒刑3月
,緩刑3年期間交付保護管束,判決確定1年內參加4場法治教育、2年內提供48小時義務勞務
。本案可上訴。
少女去年間透過交友軟體結識黃男,去年5月間,黃男聽聞少女嫌雙親對她管教甚嚴,同意
收容,詎料,借宿期間,黃男控制不住「小弟弟」,在取得少女同意下,2人偷嘗禁果,等
少女雙親循線找上門時,驚見愛女竟然單獨與黃姓成年男子同居,甚至已經發生過2次性關
係,氣得提告。
法官審酌,黃姓被告竟為滿足一己私欲,與14歲以上未滿16歲的被害少女發生性關係,法治
觀念淡薄,影響少女身心健全發展,實屬可議;念其犯後坦承犯行,已知悔悟,態度良好,
且與少女的雙親達成和解,量處主文所示之刑。
法官認為,黃姓被告無前科,犯後已坦承犯行,相信他經過偵審程序及刑的宣告後,應能知
所警惕無再犯之虞,因此宣告之刑暫以不執行為適當,又審酌黃姓被告因法治觀念薄弱觸法
,為了讓他深切反省、預防再犯,認為應課予相當條件的緩刑負擔,令他能從中深切記取教
訓,諭知應於判決確定起2年內,向執行檢察官指定機構或團體,提供48小時義務勞務,並
應自判決確定之日起1年內接受法治教育課程4場次,希望他能確切明瞭自己行為所造成的損
害,培養法治觀念。
新聞網址:https://reurl.cc/2Eym5v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