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載女兒看電影卻跑到汽車旅館 繼父對她性

作者: kent (老肥宅)   2023-11-02 09:49:53
1.媒體來源:
中時
2.記者署名:
簡銘柱
3.完整新聞標題:
載女兒看電影卻跑到汽車旅館 繼父對她性侵12次…慘了
4.完整新聞內文:
新北1名越南籍男子阿志(化名)是未成年少女小美(化名)的繼父,2012年與小美的媽
媽結婚後依親來台同住,竟在小美國中到高中期間,對他性侵高達12次,小美因擔心家庭
失和一直隱忍,後來因為同學向老師透漏才讓事情曝光,新北地院審理後依成年人故意對
少年犯利用權勢性交罪,共12罪,各處有期徒刑1年。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越南籍阿志2012年間與未成年少女小美的母親結婚,並依親居留同住於新北
市,是家庭成員關係,且小美因親屬關係受阿志監督、扶助、照護。阿志卻為滿足自身性
慾,明知小美為14歲以上未滿18歲之女子,對性觀念未臻健全,竟仍基於成年人故意對少
年利用權勢性交之犯意,向妻子佯稱要帶小美外出看電影,以自行開車或騎車帶同小美外
出之機會,對小美為性交行為共12次得逞。因小美轉知同學此事後,由學校輔導老師協助
下報警,始循線查悉上情。
法院審理時,小美證稱,2018年小學6年級,當時12歲,媽媽剛好住院,我記得當時我穿
短袖,在家中我的房間,家裡沒人在,我跟被告晚上在家裡睡覺,被告就有摸我的胸部跟
下體,但沒有性侵。後來高中時約2週1次的頻率,在汽車旅館或家裡儲藏室對她性侵。小
美因擔心家庭失和及失去經濟支柱因此隱忍。
被告則辯稱,發生性行為是經過小美同意。小美的母親出庭時表示,被告與小美間為繼父
女關係,長期同住共同生活,被告亦有照顧小美生活起居,為她準備三餐及接送等密切互
動,亦會對小美加以管教,也是家中經濟來源。
法官審酌,被告為越南籍人,因結婚依親來台居留,身為小美繼父,長期同住,兩人雖無
血緣關係,均稱呼被告為爸爸,實屬關係甚為親密之家人,被告本應負起保護、照顧、教
養之責任,然竟為滿足自身性慾,利用權勢對其為性交行為,致使小美不得不隱忍屈從,
對小美身心造成相當傷害,亦不願再回想關於被告之事;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利用權勢
性交罪,共12罪,各處有期徒刑1年。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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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31101006070-260402?chd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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