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陸配在台灣可不可以從政? 黃揚明揭首

作者: bbbb25487 (黃昏の恋人)   2023-10-31 16:25:17
陸配在台灣可不可以從政? 黃揚明揭首例
記者皮心瑀/台北報導
ETtoday新聞雲
民眾黨不分區立委名單列入陸配、前中共幹部徐春鶯,引發外界質疑。對於陸配或外配可不
可以從政,資深媒體人黃揚明說,依《國籍法》及《兩岸條例》規定,只要取得中華民國身
分證滿10年,就可以參與立委、地方民選公職等選舉,而目前台灣陸配參政的案例,只有20
18年,國民黨提名陸配背景的史雪燕遞補當選南投縣議員。
黃揚明表示,2018年的史雪燕是在2007年取得身分證,參選南投縣議員,雖然落選,但因該
屆該選區議員當選無效共3人,因此她在2021年遞補當選,但去年她尋求連任仍落選。
揚明指出,2019年11月,國民黨提出的不分區名單中,第17名也是具陸配身分的牛春茹,是
在2009年取得身分證,是首個將陸配背景人士列入不分區的政黨,但國民黨獲得13席,牛春
茹未遞補上任。
黃揚明也提到,上屆立委選舉中同樣是陸配背景的,還有參選金門立委的中國生產黨盧月香
,但僅獲得112票落選。
黃揚明認為,徐春鶯這次備受關注,主因是傳出她是列名安全名單中,雖然她發聲明否認曾
加入共產黨,也未擔任中國大陸國家幹部,但綠營絕對不會輕輕放過。
黃揚明說重視陸配族群的政黨,該不該提名一席陸配不分區立委進安全名單,是見仁見智的
,但是當柯文哲自己都說,若徐春鶯真的當選,就不要讓徐參加外交國防委員會,這不就正
好中了民進黨所設的「國安圈套」?
根據《國籍法》第10條規定,外國人或無國籍人歸化者,不得擔任立法委員等各款公職,不
過這項限制自歸化日起滿十年後解除;另第20條規定,中華民國國民兼具外國國籍者,擬任
本條所定應受國籍限制之公職時,應於就(到)職前辦理放棄外國國籍,並於就(到)職之
日起一年內,完成喪失該國國籍及取得證明文件。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而面對台灣與大陸間的特殊關係,為規範兩岸民間各種往來,所訂定的《臺灣地區與大陸地
區人民關係條例》提到,臺灣地區人民是指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人民,大陸地區人民則指
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之人民。大陸地區人民若有台灣配偶身分,要取得國民身分證,要先辦
理結婚登記,然後經過居留滿一定時間後,再申請定居,並辦理戶籍登記,即可申領國民身
分證及護照。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則寫到,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
,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不得登記為公職候選人、擔任公教或
公營事業機關(構)人員及組織政黨。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31031/2613079.htm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