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國3重大車禍釀4死 遊覽車司機認「時速超過

作者: HuangJC (吹笛牧童)   2023-10-22 07:52:28
※ 引述《clubbox (史上最強7788 )》之銘言:
: 之前看到一台到處逼車看不下去
: 我之前就檢舉過
: 結果公路總局回函就再教育
: 連罰錢都沒有
: 難怪學長開車根本沒再怕
: https://i.imgur.com/iByrUDm.jpg
不只沒有開罰,而且還代為道歉
這語氣好像這就是他們公司犯的錯,所以道歉
其實還真的是啊,因為公車,火車,郵局,健保
有很多是公營轉民營,具有一半或完全就是公務員身份
所以這還真是他們公司犯的錯,他們道歉
如果是你逼車被檢舉,那麼語氣不會是公路局代替你向別人道歉
那再回頭來看,他們內部可能有處份,但未必完全公開
不過可以再次去信要求公開,沒有的話轉送監察院
以公務人員包庇瀆職辦理,可以鬧更大
當然他們也可能認為上級扛責,就不必處份下級,是負責任的表現
就好像如果你去餐廳吃飯拉肚子,經理都出來道歉了,你還要處份工讀生嗎?
不過提醒一下,逼車就是有相關法規,必需處份司機本人,倒也是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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