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g101281 ()》之銘言:
: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 國3重大車禍釀4死 遊覽車司機認「時速超過110公里」:他們趕時間
: 陳姓司機製作筆錄後,受訪說,有開比較快,「大概都時速110,有時候超過110,有比較快」、「沒車的時候也比較快,因為他們說趕時間」。
: 媒體詢問當時開車的狀況,他說,「(今天開車)狀況都很好」、「有繞來繞去,因為有超車」。
幹
這司機太老實了吧
通常碰到車禍最重要的就是不能講自己超速吧
更何況還是這麼嚴重的車禍
有鍵盤車禍處理專家出來說明一下這什麼操作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