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受刑人明年可投票!網炸鍋:被隔離的人權

作者: elwyn (殿下)   2023-10-19 00:10:09
※ 引述《huabandd (我是阿肥巴你頭)》之銘言
: ※ 引述 《emperor》 之銘言:
: :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12)日裁定,應在台北監獄設置投票所讓該受刑人行使投票權

: 受刑人在台北監獄設置投票所投票怎麼了嗎?
: 又不是放出去各自戶籍地投票
: 被隔離的人跟受刑人完全不同欸
: 被隔離的人是帶有病毒的可能性欸
: 就算在隔離飯店設立投票所好了
: 那要派誰去擔任投票所的工作人員?
: 誰都不想雖小被傳染好嗎?
: 再說了這是由受刑人提出來的
: 當初被隔離的人有沒有提出我不知道
: 提出了會不會過我也不知道
: 但是受刑人可以投票是一種進步的象徵
: 過去被隔離的人民無法行使投票權
: 你可以說是政府的失職
: 但請不要拿過去的錯誤來阻擋現在的進步
幹,進步象徵你媽個洨啦?
國外念書工作的都不能通訊或不在籍投票了,
你他媽跟我說監獄裡那些垃圾都可以投,是要不要去吃屎給狗幹?
首先,不用跟我講什麼技術問題或距離問題,全世界接受通訊海外投票的國家我雙手雙腳都
數不完,甚至有外太空投票的,
就算你要跟我拗說你不相信通訊投票,但實際設置海外投票所根本很簡單,像澳洲公民在海
外任何一個大使館或辦事處都可以完成投票,你只要人到他們就幫你印選票給你投,大使館
的人應該比隨便請來當選務那些人可信吧?光是公務員等級就高級多了好嗎?
我倒是好奇,有了這個判例,之後海外台灣人是不是應該集體直接提告維權??
之前公共政策平臺早就看到有人提案要政府推動不在籍投票,結果在那邊裝死說什麼沒有法
源依據、執行有困難??
輪班星人、醫院醫護病患、備考大學生、海外台灣人、外島居民、留營軍人全部被剝奪投票
權,結果法院覺得不讓
他媽坐牢犯罪仔投票是剝奪他公民權,真的是下系下景。
我只能說民進黨大概是已經布樁布到監獄去了,才在那邊迫不及待推動。
還有原PO那個白痴理論可以再無腦一點,隔離都可以送餐可以收垃圾了,從門縫遞一張折好
的紙出來房門口有很難??
所以你的意思是便當可以進出房間,沒有感染疑慮,但是選票超級毒,紙噴完酒精戴手套撿
起來辦不到??
幹你媽你護航也要用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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