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今年被抓34次 車手交保又冒專員詐騙

作者: ljsnonocat2 (平凡是幸福)   2023-10-18 17:40:50
1.媒體來源:
TVBS新聞
2.記者署名:
3.完整新聞標題:
今年被抓34次 車手交保又冒專員詐騙
4.完整新聞內文:
台北市萬華一名公務員,收到投資專員傳LINE訊息,告知投資30萬,股票高獲利,擔心是
詐騙到派出所求助,警方協助她和嫌犯約在商內面交,趁對方拿錢後上前逮人,發現嫌犯
有多起詐欺前科,今年已經被抓過34次,4月曾遭到羈押,但交保後繼續犯案。
超商內一男一女坐在用餐區,看起來像是朋友,卻沒有太多互動,警察躲在商品架後方,
用手機錄影蒐證,直到看見襯衫男接過一袋東西,立刻衝出來。
警方vs.詐欺車手:「你知道你在幹嘛嗎,恩?會不會講話。」
上一秒還說的頭頭是道,被抓後變成啞巴,原來他是詐欺車手,和被害人約在超商面交。
警方vs.詐欺車手:「詐騙被害人嘛對不對,你剛說的我們都有聽到,都有錄影啦。」
台北市萬華一名40歲的陳姓女公務員,日前手機line突然跳出加好友通知,對方是一名投
資專員,說投30萬股票高獲利,陳姓女子不知是真是假,擔心遭詐騙到派出所求助,員警
一聽就說這是典型的投資詐騙,要被害人引誘車手出來面交,並派人在場埋伏逮人。
嫌犯穿襯衫假扮投資專員,但他工作證上的姓名,和身分證不同,被警方查出有多筆竊盜
詐欺前科,今年四月才因詐欺案被逮,遭羈押四個月。
莒光所所長陳怡婷:「經查張嫌今年度,遭查獲移送案件高達34案,怎知羈押出來仍不知
悔改持續再犯,全案依洗錢防治法詐欺罪嫌,移請台北地檢署偵辦。」
詐騙案猖獗詐騙集團需要提領贓款,導致人頭帳戶氾濫,但過去這類賣帳戶的人,難證明
主觀犯意多半不起訴,耗盡司法資源,立院通過洗錢防制法修正案,未來違反者先由警察
機關裁處告誡,五年內再犯才會以刑事處罰,看似能舒緩司法負擔,但多數人頭戶就是缺
錢才出售帳戶,修法遭質疑是除罪化,恐怕沒錢的人繼續賣簿,詐騙集團繼續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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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被抓34次 還可以爬爬走繼續犯案?
這是司法機關的問題 還是立法機關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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