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走路看手機被當檢舉魔人 苗栗女遭違停男

作者: elmoman (richpapa)   2023-10-13 18:29:43
走路看手機被當「檢舉魔人」 苗栗女遭違停男勒頸:交出手機檢查
三立
潘靚緯
▲白車駕駛被指控勒住徐姓女子的脖子,並要求查看手機,確認是否拍攝違停照片。(圖
/翻攝畫面)
苗栗市一名徐姓女子控訴,9日上午她在國華路走斑馬線穿越馬路,看到一台白色轎車停
在人行穿越道,只好從車頭繞過去,沒想到竟被轎車駕駛誤認是檢舉達人,下車質問,甚
至勒住她脖子要求交出手機、檢查照片,雙方爆發激烈爭執。徐女表示,她只是要到蝦皮
店到店寄貨,才會拿手機邊走路邊查看寄貨資訊,卻遭違停駕駛惡意勒頸,讓她氣得報警
,將提告妨害自由、公然侮辱及妨害秘密。
▲徐女表示,當時她邊走邊查看手機寄貨資訊,卻被違停的車主當成檢舉達人,氣得報警
提告。(圖/翻攝畫面)
這起糾紛發生在9日上午11點多,徐姓女子行經行人穿越道穿越馬路,被一輛違規停放在
行人穿越道的自小客車擋住,準備到蝦皮店到店寄貨,一邊走邊拿手機查看寄貨資訊,繞
過擋住行人穿越道的車子前方,沒想到車上駕駛以為徐女要拍照檢舉,氣憤下車,瞬間暴
衝就把徐女架住勒住脖子、大聲叫罵,要求徐女交出手機檢查,徐女不滿遭暴力對待,氣
憤報警。
警方獲報趕到現場,違停的自小客車已離開,徐女表示,開車的是一對父子,父親下車後
,對她一陣怒罵,接著對著街上人大呼小叫,說「這是檢舉達人大家看啊,這是檢舉達人
,造成我的汙辱,造成我的傷害。」,接著還暴衝上前勒住她的脖子。
警方調閱監視器,並未拍到勒頸影像,但徐女堅持提告,警方將進一步調查,不過白色自
小客車停放行人穿越道上,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1款規定,最高可
處罰新台幣1200元罰鍰,將通知車主到案說明,釐清詳細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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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媒體常常要把檢舉人說成魔人
到底應該是違規魔人 還是檢舉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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