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阿北救我!女童遭母栓鐵鍊關廁所嫩音求救

作者: biarg (塵羽)   2023-10-13 13:11:39
1.媒體來源:
中時新聞網
2.記者署名:
中時 袁庭堯
3.完整新聞標題:
阿北救我!女童遭母栓鐵鍊關廁所嫩音求救
4.完整新聞內文:
11:45 2023/10/13 中時 袁庭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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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李姓單親媽媽為了養活5歲女兒,出門工作時把她用鐵鏈鎖在浴室,女兒透過氣窗求
救,大樓男保全巡邏時發現並報警,警方破門將女童救出。高雄地院認定媽媽剝奪女兒的
自由,依妨害自由罪判3月、不得易科罰金,但可聲請易服社會勞動。(本報資料照)
高雄李姓單親媽媽為了養活5歲女兒,出門工作時把她用鐵鏈鎖在浴室,女兒透過氣窗求
救,大樓男保全巡邏時發現並報警,警方破門將女童救出。高雄地院認定媽媽剝奪女兒的
自由,依妨害自由罪判3月、不得易科罰金,但可聲請易服社會勞動。
30歲的李女和5歲的女兒相依為命。去年10月15日中午,李女擔心女兒會到處亂跑或偷東
西,就用鐵鏈綁住她的脖子,鐵鍊另一端固定在浴室的淋浴間門上。
女童不耐無聊,直接對著浴室氣窗呼救,大樓男保全巡邏經過,聽到後上前查看,女童見
有人回應,立刻大喊「阿北救我!」。
男保全擔心女童受困,無法開門之下只好報警求助。警方找來鎖匠打開門鎖,成功將女童
救出。
高雄地院審理時,李女坦承犯行,說工作地點無法帶女兒一起去,無奈之下才會把女兒鎖
起來;法官認為,李女不思尊重幼童身體及意思決定自由,更可能導致女童身心靈受到傷
害,所為實有不該,因此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判徒刑3月,且因兒
少法加重刑期2分之1後,屬不得易科罰金之罪,但可以向檢方聲請易服社會勞動,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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