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交車期遇特斯拉改款須加價 不滿訂單被取

作者: razan (僅供參考)   2023-10-08 19:49:48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吳昇儒
3.完整新聞標題:
交車期遇特斯拉改款須加價 不滿訂單被取消提告拿回一倍定金
4.完整新聞內文:
曾參選基隆市議員的李嘉濠2019年8月15日在特斯拉官網訂購Model 3電動車並付10萬元定
金。但雙方仍在討論交車日期,過程中特斯拉人員表示若要延後交車就必須加價購買新款
,否則將取消訂單。李男不同意,但訂單仍被取消。法院審理後,認為未能履約責任應歸
責於特斯拉公司,判該公司須賠20萬元加上利息給李男。
李男向法官表示,於2020年10月接獲特斯拉通知,訂購的車輛可於11月交付,但因家中尚
在裝修,便詢問是否可延至1月份交車,對方卻稱若加價改成新款車輛,則可改於12月中
旬交車,並詢問李男是否要取消訂單;李男回覆暫時不用取消訂單後,訂單仍被取消。
李嘉濠向法官表示,車輛已經生產出來,特斯拉卻無法交車,不然就要加價購買新改款車
輛,覺得不合理,要依民法第249條第3款規定,要求特斯拉加倍返還定金共20萬元。
特斯拉公司辯稱,李男預訂尚未上市電動車屬預約性質,應待確認最終價格並經其同意後
,買賣契約才成立,支付的10萬元定金,僅為立約定金。公司2020年7月起,已多次通知
李男辦理交車事宜,但對方未履約,又拒絕支付改款車價金,無法履行應歸責李男,才依
訂車條款約定解除契約。
法院調查,特斯拉人員2020年10月22日晚上6點55分以LINE通知李男,車已生產出廠,若
未在本季度交車將會取消訂單,而交車日期安排在11月最後一周。
李男回覆,因為新家還在裝修,想排在1月交車,但特斯拉人員7點16分卻又傳訊給對方,
指因住家尚未整修完成,將取消訂單,並返還訂購費用。李則回覆確認房屋裝修狀況,再
回覆訂單處理事宜,表示「暫時先不用取消」。
當晚8點許,特斯拉人員就寄送電子郵件給李男,表示其訂購的車輛規格未來將停止生產
。若同意12月中旬交付新規格車輛,車價將調漲為243萬1900元,並請李在10月23日晚間
10點前回覆意願。
李雖於在當晚9點40分以電郵回覆不同意被逕行修改訂單價格,要求特斯拉依照訂單內容
交車。但特斯拉人員卻於同晚10點27分回覆,公司規定若認為有人以意圖轉售車輛為目的
或其他惡意原因而下訂單,得單方面取消訂單,因此將依照訂購合約取消李的訂單,並啟
動退款流程。
法院認為,對照雙方電郵和LINE對話內容,顯見特斯拉先告知李訂單車輛有交付可能,並
向李確認日期。後來表示將會取消訂單時,李也回覆暫時先不用取消,最後導致無法履約
應歸責特斯拉公司,改判特斯拉應給付李男20萬元及利息,不得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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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452316
6.備註:
內湖簡易庭 111 年度 湖簡 字第 221 號判決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111 年度 簡上 字第 216 號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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