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恐怖情人刺殺前女友 幫顧幼子「心存善念

作者: yukihira (Race Against Time)   2023-09-28 20:45:37
恐怖情人刺殺前女友 幫顧幼子「心存善念」獲輕判
自由時報〔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
全姓男子與廖姓女子去年分手,全男仍深愛廖女,去年為廖女慶生時,全男向廖女提出復
合與發生性行為要求被拒,竟持剪刀刺殺廖女,再用水果刀割喉,切斷氣管與兩側頸總動
脈殺害,再帶廖女之子去超商買食物吃,之後到警局自首,一審判處無期徒刑,二審卻認
為他殺人手段極度兇殘,但猶顧慮幼子無母親照顧,先供食後帶至警局,顯示他心存善念
,二審改判19年,可上訴。
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指出,全姓男子與廖姓女子是情侶,雙方熱戀時,全男從桃園市搬遷至
中市工作,與廖女同居在廖女租屋處,但去年間,廖女對他感情轉淡,兩人分手後,全男
搬到廖女租屋處3樓,但2人仍有聯絡交往,全男依然深愛廖女,對廖女關懷備至,但仍懷
疑廖女與他分手,是因為另有新歡,心生忌妒不甘。
全男於去年5月28日晚間,趁自己為廖女慶生時,向廖女提出復合與發生性行為之要求,
為廖女拒絕,2人發生激烈爭吵,全男先徒手猛力推拉廖女頭部,撞擊浴室牆面及地板,
另以雙手用力掐住廖女脖子,廖女暈厥窒息失去意識,持剪刀朝廖女頸部刺殺後,復持水
果刀割開廖女頸部,切斷其氣管及兩側頸總動脈,致廖女大量失血休克而當場死亡,全男
於翌日(29日)主動到警察局自首上開犯行。
台中地院一審依殺人等罪名,判處無期徒刑,全男與檢方都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台中分院
認為,全男殺人罪部分,因案發後自首,適用刑法減刑,依法不得量處死刑。
二審認為,全男苦戀廖女,廖女未能果斷與全男分手,仍然經常聯絡,致全男有復合之期
待,趁他為廖女慶生時,向廖女提出復合及發生性行為之要求未果,憤而殺害廖女,犯罪
手段雖然極度兇殘;但是本院另考量全男出生於高風險家庭,缺乏父親關愛,母親又長期
住院,無法陪伴,於成長過程中亦少與家人親近,缺少親人支持系統。
法官認為,全男無其他前案科刑紀錄,素行尚可,全男案發後於自首前,先帶廖女之子到
統一超商,購買食物共同進食後,再到警察局自首,猶顧慮幼子無人(母親)照顧,先供
食後帶至警局,全男仍心存善念,並未遷怒他人,尚非無可憫恕之處。
法官強調;全台灣司法心理學會鑑定,全男經過妥適治療後,具有高度教化可能性、中度
矯正可能性、高度再社會化之可能性;全男始終坦承犯行之態度,並非毫無悔悟之心,其
應非完全無矯治、教化可能,惡性未達應最長期監禁的程度,據此就殺人罪部分改判19年
,與其他罪合併執行刑為21年,可上訴。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442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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