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害怕到腳在發抖」女遭硬上還被圍毆 男

作者: chubby31190 (木土哥)   2023-09-21 15:07:05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1.媒體來源:
聯合報


2.記者署名:
記者陳恩惠


3.完整新聞標題:
「害怕到腳在發抖」女遭硬上還被圍毆 男友下場曝


4.完整新聞內文:
吳姓男子前年元月間邀女友上台北玩,回程2人借宿桃園友人家,吳男為留住女友特意扣下手
機不讓她與外界聯繫,某日午後共浴時,遭吳硬上,後因友人託養寵物兔突暴斃,竟遭吳及
2名友人持棍圍毆,女子說「當時害怕到腳在發抖」。桃園地院日前審結,將吳依強制及傷害
2罪應執行7月、得易科罰金,強制性交罪判處3年10月,至於女子所提請求損害賠償仍在民事
庭審理中。
判決指出,23歲吳男2021年1月12日邀女友搭火車北上玩,當晚回程時,借宿高姓友人的桃園
區住處直到22日,期間,除遭吳男強行交出手機無法與家人聯繫外,儘管借宿期間2人同床共
枕有多次性行為,但在某天下午一起洗澡時,吳男卻不顧她的意願,雖然女子直呼「不要」
拒絕,也以手推開抵擋,仍遭吳硬上。
後因高姓友人委託女子照顧的1隻寵物兔因故死亡,高某心生不滿,而與吳男及另名友人安安
,某日在住處客廳,3人輪流持棍棒毆打女子臀部,導致女子左右側臀至大腿皆有挫傷、背部
擦傷及右手背瘀血等傷害,女子被毆之後,負傷向桃園警分局提告。
法院審理時,吳坦承午後共浴時,突然想要愛愛,女友當時也有答應,辯護律師也說,女子
的證詞不一,曾表示被告未對她實施強制行為,只因被告惹她生氣,才不願與被告發生性行
為,此舉不應構成強制性交罪;女子證稱「借住期間和吳發生多次關係,就只有那一次不願
意而已。因為他惹我生氣,讓我不高興,不願意跟他發生性行為,但他還是勉強我發生」,
至於未提出妨害性自主告訴,女子說「「我不怪他對我性侵害,但是我不能原諒他打我。」
法官審酌,吳與告訴女子當時為男女朋友,為了不讓女友與家人聯繫,強令交出手機,又為
了滿足自己的性慾,不顧女友拒絕竟強制性交,不尊重女子性自主決定權,再因遇事未理性
處理,暴力相向造成女子傷勢非輕,念及吳男坦承強制、傷害犯行,但就傷害部分和解後迄
未履行,也否認強制性交犯行,對此毫無悛悔之意,分別量處主文所示之刑。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pse.is/5a5wwd



6.備註:
打人bad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