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雞蛋爭議凸顯制度缺失!進口雞蛋出品日

作者: qazsedcft ( 蛋包飯 )   2023-09-19 04:00:18
1.媒體來源:《上下游新聞》
2.記者署名:
上下游記者 楊語芸 AND 上下游記者 孫維揚·時事.政策·2023 年 09 月 18 日
3.完整新聞標題:雞蛋爭議凸顯制度缺失!進口雞蛋出品日無標示,進口原料不必標註原產
地,如何保障食安?
4.完整新聞內文:
進口雞蛋引發食安疑慮,包含進口雞蛋的產地標示、有效期限的起算日應如何標示?除了人
為疏失之外,制度面的缺漏是主要結構因素。台灣目前除要求進口豬肉及牛肉需強制標示產
地,其餘大宗進口的雞肉、蚵仔及其他水產品卻不必標示,蛋在台灣洗,就可以標示為台灣
蛋;雞腿在台灣包裝,也可以列為台灣雞,這種洗產地的漏洞和雙重標準的現象,長期引發
農民與消費者不滿。
此外,進口雞肉在台灣解凍、分切,雞蛋在台灣洗選後,有效期限是從包裝日、洗選日起算
,也就是說,從美國、加拿大來的冷凍雞腿到底冷凍了多久?土耳其的母雞何時產下雞蛋?
消費者無從得知,不但食安無法保障,也難以凸顯國產農產品的新鮮優勢。
此次雞蛋標示風波突顯標示制度不夠完善,才會衍生問題及爭議,不過食藥署僅回應,農產
品生產日期應由農業單位管理,至於產地標示等其他建議,「會適時檢討修正 」;行政院
食安辦則表示,同意農產品原料要標註原產地,「但需要給我們討論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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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雞蛋的效期標示引發爭議,也讓國人再度關心其他農產品的標示問題。(圖片摘自食藥
署簡報檔)
雞農:標示「一國多制」,如何保障消費者知情權?
針對此次進口蛋標示爭議,台中市養雞協會理事長陳佑澈指出,進口蛋不是惡魔,但政府劃
錯了重點,缺蛋的時候要讓國人有蛋可以買,這是農業部要維持的「糧食安全」,不過穩定
物價並非農業部的工作。一次進口那麼多雞蛋,增加洗選廠的負擔,洗選廠又沒有分流,標
示自然會混亂。
他提到曾在超市看到一盒「聯合國」蛋(一盒蛋裡有多國來源蛋),讓他啼笑皆非,這樣的
標示已經完全失去「滿足知情權」的目的。
陳佑澈表示,塑化劑風暴後,台灣泡麵的「成分標示」已經做到全球最誇張的程度,如果連
那麼複雜的化學成分都能夠標示,為什麼一個簡單的產地標示會做不到?他接著補充,麥當
勞的食材中,牛肉、豬肉要標示產地,雞肉卻不用,「為什麼我們要忍受這種一國多制的模
糊規定?」
除了產地,陳佑澈也強調效期的問題,以雞肉為例,應該標示「屠宰日期」而非「包裝日期
」。他提到美、加冷凍雞肉進口到台灣,除了生產日期不確定之外,船期就要兩個月,進口
後會先解凍、分切再重新包裝,如果只標示在台灣的包裝日期,這是故意打「資訊模糊戰」
,讓消費者誤以為雞肉很新鮮。
再以巴西雞蛋為例,進口前雞蛋先在巴西封蠟,在台灣才洗選,但製造日期卻標示為洗選日
,如果不是新聞報導,消費者根本不知道這批蛋早在 5 月就上船,產蛋日更是完全無從推
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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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雞蛋突顯台灣食品標示完全失去意義。(照片提供/陳佑澈)
在台灣包裝的越南蚵,就能稱為台灣蚵
漁產品也常有原產地標示不清的問題。嘉義大學水生生物科學系助理教授郭建賢舉例,市售
黃魚原產地幾乎為中國,但進口魚貨流通到市場後,消費者難以辨識來源地。國產鮮蚵、文
蛤在台灣不同地區就有不同滋味,進口水產的味道與新鮮度差距甚遠,但當經過分裝等加工
過程後,業者就能標示原產地為台灣,「太不合理,原物料的原產地應該要列出來!」
雲林牡蠣養殖發展協會幹部張先生(化名)提供一張近期在台西市場拍攝的照片,越南進口
的牡蠣每斤百元出售。他也在嘉義好事多量販店看到標示為「台灣蚵」的牡蠣,「我們內行
人一看就知道絕對不是台灣的」。
台灣蚵有什麼特別的嗎?張先生提到,中秋節將至,大家烤肉時不妨買台灣蚵現剖,試試真
正的「鮮味」,蚵仔滿是海水的鹹味,入喉後會回甘,絕非進口蚵能比擬。他強調越南蚵的
冷鏈技術若做得好,進口後品質也不會差,他並不是反對進口蚵,而是希望能夠將產地標示
清楚,讓消費者自己選擇。「為什麼進口豬肉要標示,進口蚵卻不用呢?」
郭建賢進一步補充,不少進口漁產品以解凍、包裝時間點為生產日期,消費者無從得知魚產
品實際捕撈、海運、倉儲冷凍的時間,進口魚的新鮮度無法與國內漁產品區辨,成為潛在食
安風險。消費者在不知情的前提下購買國外漁產品,也會傷害台灣鯛、虱目魚等國內漁產業
,造成生產、消費端雙輸局面。他呼籲食藥署規範漁產品生產日期時應以捕撈日期計算與標
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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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標示產地的越南蚵仔便宜賣,重傷台灣蚵產業。(圖片來源/蚵農提供)
台灣要出口水產品會做好標示,卻進口 IUU 水產品打擊自己
但是大海茫茫,海魚又沒有國籍,要標示捕撈國、地點與日期談何容易?湧升海洋負責人徐
承堉說:「一點也不難,先進國家都在做,台灣出口去歐美市場也會標示。」
徐承堉分析,先進國家進口魚產時,會要求產地證明上標註捕撈漁船的登記國籍、捕撈地點
與時間,只要有卸魚申報,提供這些資料就不會是問題。台灣為了出口鬼頭刀和鯖魚去歐美
,這兩種魚的卸魚申報作得非常完善,「不是不能做,只是要不要做而已」。然而與此同時
,印尼、馬來西亞、泰國的國家一直有 IUU(即非法、未報告、不受規範/Illegal, unrep
orted, unregulated)的漁撈行為,漁產無法進入先進國家,於是廉價傾銷到台灣來,「台
灣是『嚴以律己,寬以待人』的爛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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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承堉表示,花枝幾乎都是印尼進口的,也都是沒有申報的 IUU 產品,但加工後產地卻能
標示為「台灣」。(照片提供/徐承堉
台灣現在要求標示產品的到期日,但在沒有卸魚申報的前提下,「不知道起始日的產品,要
如何推算到期日?」徐承堉批評台灣的規定不只是流於形式,而且還危害了消費者權益。「
想想看大家買的魚可能是三、五年前捕撈的」,他補充道,養殖水產品也會因為養殖國法規
的鬆緊而在食安上產生不同的風險,但台灣對於捕撈日期、養殖國家的標示都沒有要求,遑
論加工品的原料標示。
徐承堉強調,我們要支持國產魚,前提必須是「以合理的價格來支持」,政府開放大量 IUU
漁產進口,既沒有保障我們的糧食自給,又犧牲了食安,同時又用愈來愈高的標準來要求
國產魚,但價格卻愈賣愈差,「形同要台積電把用微米晶片價格賣奈米晶片,這樣護國神山
不會倒嗎?」
消基會:應標生產日期,而非加工、包裝日期
針對食品原物料的原產地標示,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董事長吳榮達表示,「我認為要更詳細」
。他提到台灣不論是食品包裝或是餐廳,都會清楚列明豬肉的原產地,雞蛋、雞肉、牛奶、
鮮蚵等原料較單一的食品也應比照辦理。至於加工食品的內容物較多,食藥署也應標明主要
原料的原產地,像是月餅中的鴨蛋產地,以利消費者辨認。
吳榮達強調,如果是未加工或輕度加工的食品,商品應標註「主要原物料生產日期」,而非
「加工、包裝完成後日期」。例如洗選雞蛋的生產日期該是母雞產下蛋的那天,「以洗選日
標註,我認為不可以」。他呼籲食藥署應更嚴謹規範食品生產日期的認定標準,避免消費者
無法追溯食品原料的生產期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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雞蛋生產日期標示惹爭議(攝影/孫維揚)
食藥署將生產日期推給農業部,產地標示未回應
食藥署澄清,台灣食品業者進口雞蛋後,縱使經過洗選、包裝,也應以雞蛋的來源國,標示
原產地。至於包裝上有效日期的標示,應由食品業者依據食品生產、運輸、保存等條件自行
評估,但不得超過進口國揭露的有效日期,違者將依《食安法》開罰。
不過,包裝後進入市場的農產品就是食品,本是食藥署的責任。但食藥署卻指出,《食安法
》並未規範食品原物料/農產品的生產日期,若要討論如何管理,「應詢問農業部」。
至於食品加工、包裝後就能將產地洗成「台灣」的沈痾,食藥署不斷「答非所問」,強調該
署只負責食品須依照《食安法》標示「原產地(國)」,記者再三追問為何僅豬肉、牛肉等部
分農產品原物料需標示原產地?未來是否會全面要求?直至截稿前,食藥署皆未回應。
行政院食品安全辦公室主任許輔表示,食品所含的農產品原料是否要標示原產地,需要個別
討論,不僅要確保產業端、食品端都達成共識,後續還要修正法律規範、排定實施期程,無
法立刻改變。他強調行政院與相關食品單位都同意農產品原料要標註原產地,「但需要給我
們討論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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