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嫌樓上吵...高雄苓雅區男鄰居持刀上門 小

作者: mkjay11111 (超大隻肥羊)   2023-09-15 12:43:38
※ 引述 《soulof5566》 之銘言:
:你說的沒錯
: 八卦版真是神經病的天堂
: 一堆人支持殺人犯
:
: 首先,殺人犯的證詞就應該打一個折扣
: 他說樓上吵到他,真的是有人吵到他嗎?
: 還有他神經病亂砍人然後隨口講一個理由?
: 平常喊殺人應該槍斃
: 現在卻很相信殺人犯的證詞
死人不會說話,司法相信殺人犯證詞,他說被吵到,還經過三次調解都沒有獲得解決。搞不
好他有憂鬱症更脆弱更敏感,我們要多思考被告的情境。
法院傳喚證人與吵鬧的死者小孩到庭說明。你說小孩上法院壓力很大,法院處理的就是國家
與被告之間的事情,小孩只是證人或傳聞證人。
: 第二,真的有人吵到他
: 舊公寓大樓的隔音本來就不好
: 晚上水錘效應,可能隔好幾層樓影響到你
: 不是樓上鄰居的問題,你要他們怎麼改善
: 網路上很多經驗分享共振噪音,水錘效應
: 根本不是樓上鄰居的問題
: 你罵樓上鄰居他們也很無辜
這是科學問題,法院又要做實驗證明到底是被告敏感、還是房子有問題,實驗大概要半年吧

如果是被告敏感,這還要轉送醫療鑑定,也許他是病人很可憐。醫療大概要三個月吧。
如果是房子有問題,那麼這起悲劇的責任更不是被告。
: 第三,真的是樓上鄰居吵到他
: 吵個架,打一打就好了
: 直接殺了兩個人?
: 還一堆人喊讚???
: 你們是不是在路上看到違規停車就去砸車了?
: 那幾篇新聞下喊讚的凶宅應該預防性槍斃。
司法說的殺人是非常嚴苛的,他要有殺意、有可能殺人的攻擊、在行為時的每一刀都是抱持
著殺的意思。
帶刀上樓或許是自衛,他一個人面對一家子人,誰知道是不是三代同堂被反殺。小孩開門之
後有沒有爭吵互毆?
有互毆,拿刀就是自保,不小心砍到人導致死亡。這是過失,不是故意。
沒互毆,拿刀的動機是什麼,也許被嗆聲,不小心砍到人導致死亡。這是過失,不是故意。
或者說這是故意傷害,不是殺人。
因為被告只有一個人他要面對國家,被告是弱勢,人權律師先配三位、或公設辯護人來幫忙

一審不行二審,三審認為法官對於殺人的要件太寬鬆發回二審。二審三審二審三審,6年過
去。
好了,這案件不是殺人,這是故意傷害結果致死,二個死者,被告入監服刑8年。
因為羈押了6年,再服刑2年就可以出來。小孩記得要提告民事求償,至於被告有沒有錢,法
院不管這件事。
你說的都沒錯,但你不懂鬼島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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