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豬肉公主」張采婕挺林昶佐遭指賣萊豬

作者: huabandd (我是阿肥巴你頭)   2023-08-25 17:31:37
※ 引述《Tsucomi69 (N9SU3XL3AJ4)》之銘言:
: 1.媒體來源:UDN
: 2.記者署名:記者王宏舜
: 3.完整新聞標題:
: 「豬肉公主」張采婕挺林昶佐遭指賣萊豬 網友無罪確定
: 4.完整新聞內文:
: 立法委員林昶佐挺「萊豬」,劉姓網友在臉書留言指挺林昶佐的「豬肉公主」張采婕賣的
: 一定是「萊豬」,被訴誹謗、妨害信用;台北地院認為,張女是非典型政治人物,但對公
: 共事務有影響力,應有較高忍受的義務,判網友無罪。檢方上訴,台灣高等法院駁回確定
: 。
我不太懂,非典型政治人物跟他賣的豬肉有什麼關係?
對公共事務有影響力,有教高的忍受義務
那應該是針對他的發言和人格吧?
怎麼會容許毫無證據就扯他賣萊豬?
: 檢方起訴,劉不滿林昶佐對我國進口「萊克多巴胺」飼育美國豬肉的立場,且認為張采婕
: 曾參與林的問政團隊,2021年7月3日在張女臉書經營的「采婕Charlene(東門信義肉舖)
: 」粉絲專頁留言。
: 劉留言稱「豬肉妹,被起底,原來就是閃尿團隊的一員!閃尿那麼挺萊豬,妳賣的一定是
: 萊豬!」檢方認為,劉未查證,以不實流言指張女經營的「東門信義肉舖」販售的豬肉含
: 萊劑,犯誹謗、妨害信用罪。
: 北院認為,2021年1月起進口豬肉並非不能檢出任何萊劑,政府也宣導「萊豬」不會危害
: 人體,因此,指他人賣「萊豬」未必毀人名譽、未必損人信用。判決指出,依張采婕提出
: 的臉書及IG照片,「東門信義肉舖」於2020年12月5日即在店內張貼「本店使用國產豬肉
: 」標章,不過,網友的評論仍然不構成犯罪。
「2021年起豬肉並非不能檢出任何萊劑,政府也宣導萊豬不會危害人體
因此,指他人賣萊豬未必毀人名譽,未必損人信用」
可是我用Edge的Bing AI查詢萊豬對人體有何影響答案不是這樣欸
「萊克多巴胺(Ractopamine)是一種β促效劑藥物,也是常
見的瘦肉精,專門助長豬、牛、火雞生出瘦肉1。美國等肉
品出產國認為,萊克多巴胺有人類中毒劑量遠高於肉品殘留
量和代謝快等優點,而准許使用並且認為對人體無危害。」
「然而,根據一位專家的解釋,萊克多巴胺具有水溶性特質,
意思是和維他命C一樣,在身體內的代謝速度非常快,平均
24小時內,人體能夠代謝95%的萊克多巴胺。也就是因為容
易代謝,萊克多巴胺作為氣喘藥物的藥效才會不如預期。
在合法、安全劑量之下,並沒有致毒性疑慮」
「但是,目前實驗數據並沒辦法證實是否會對人體造成危險。
人類長期攝取萊克多巴胺的臨床表現有心跳過速,面頸、四肢
肌肉顫抖,頭暈、頭疼、噁心、嘔吐等特徵,患有高血壓、心
臟病的受試者病情更是加重」
既然這樣,不就是會讓人產生疑慮嗎?
那為什麼可以毫無證據就任意抹黑他人?
這不是八卦板最討厭的事情嗎?
雖然閃尿的行為令人厭惡,但不代表這樣是對的吧?
: 北院認為,林昶佐支持「萊豬」眾所皆知,還在禁止校園「萊豬」的修正動議中投反對票
: ,而林昶佐與張采婕交情不差,張女臉書粉專還張貼與林的合照,因此,網友的留言,事
: 實上並不是捏造而來的。法官審理認為,張采婕雖非典型政治人物,但有媒體對她報導、
: 專訪,張女密切參與公眾議題,並藉此積累名氣,再對公共事務發揮影響力,張女對他人
: 的指謫,應具備較高的忍受義務。
密切參與公眾事務,就可以這樣被抹黑?
具備較高的忍受義務也要建立在「事實」之上吧?
我實在是看不懂原文一堆人推到底是為什麼
這個豬肉公主支持閃尿是一回事
但是他賣的豬肉是不是真是萊豬又是一回事
如果真是萊豬,那可接受公評,沒有問題
如果不是,這樣的行為難道是大家所樂見的?
我真的滿滿疑惑,八卦到底怎麼了?
: 反過來說,誹謗案所涉及的「萊豬」爭議,案發時,絕對屬於國人最關心的政治性議題,
: 網友的言論應受較高程度的保障,因此判網友無罪。
: 檢方上訴,認為劉姓網友未曾對張采婕賣的豬肉本身有何確認成分或來源的調查分析,所
: 陳的根據難通過常人的檢驗或審查,沒有基本查證,不足以認有善意發表言論的餘地。檢
: 方認為我國已開放含萊克多巴胺成分的美國豬肉進口,但國內社會許多民眾就萊克多巴胺
: 殘留劑量對於人體健康的影響程度還有疑慮,這足讓肉舖的名譽、誠信、交易信用評價受
: 影響,建請撤銷原判決。
: 高院認為,檢方未能證明劉有詆毀張采婕的真正惡意,不構成刑法加重誹謗及妨害信用,
: 駁回上訴確定。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7393820
: 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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