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全黨挺一人?高虹安遭起訴貪汙柯文哲力

作者: fatalfeel2 (風在動)   2023-08-18 03:47:34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PNaOPiQF51Q
截錄網友的說法
https://www.mediafire.com/view/li8p1aap0doi1h1/talk.png
https://www.mediafire.com/view/ny8f1slkl5pc9y6/talk2.png
@Hate6136
3 天前
因真的貪污把高虹安關起來,OK啊!
請把蘇貞昌和謝長廷一起關起來
北檢起訴高虹案,一點都不讓人意外,不起訴等於是直接打臉柯建銘,但起訴的理由禁不
禁得起檢驗,符不符合檢察官「刑事審判守門人」的使命?在民進黨執政下的北檢,公信
力和菜瓜布,也沒什麼差別吧!
依照北檢的起訴書,高虹安是「虛報或浮報助理每月受領酬金、加班值班費」,然後再拿
來做辦公室的「零用金支出」,因此構成《貪污治罪條例》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務」

因此,北檢的故事要成立,第一個關卡就是「高虹安有虛報、浮報加班費嗎?」民意代表
助理沒有固定的上、下班區別,寫一篇新聞稿可能三十分鐘,但之前的搜集資料、內在思
考如何計算?
一般人看新聞是看新聞,民代助理看新聞是搜集輿情,跟朋友聊天是了解民意,走在路上
是體驗建設……簡言之,每一位民代助理都有資格「報滿」加班費,北檢要說高虹安「虛
報、浮報」,北檢的認定,禁得起檢驗嗎?
而既然高虹安的助理報了加班,那麼加班費進到助理的私人帳戶,就是該助理的合法所得
,該助理要如何運用,要丟到水裡面還是捐給辦公室,就非司法所能過問。
當然,北檢還是可以有Plan B的說法,就是高虹安利用「審核加班費」的機會,要求助理
退回某部分的加班費供其私用,這就等同公務員收廠商回扣,也構成貪污。
那麼問題就來了,高虹安將之拿來作為「零用金支出」,真的是「私用」嗎?依照2007年
檢方不起訴謝長廷、蘇貞昌特別費的標準:
謝長廷在八王子、三井日本料理、大三元、法樂琪等餐廳用餐是公務;謝長廷授權林宜靜
刷卡買西裝、休閒服是拍攝形象廣告所需的公務;謝長廷授權台北辦事處主任陳雨鑫買紅
酒是公務、陳雨鑫妻子在晶華酒店刷卡付餐飲費用是公務,謝長廷授權台北辦公室主任陳
建仲在百貨公司買襯衫、手機贈送友人是公務,在SOGO千福藥局買藥品送友人也是公務。
還有,蘇貞昌委託女兒蘇巧慧在誠品台大店購買「給我一隻貓」、「底層的珍珠」、「當
我們同在一起」等書是公務;蘇貞昌委託女兒蘇巧寧在凱撒飯店刷卡九千餘元宴客也是公
務。
因此,拿「謝長廷/蘇貞昌」特別費的標準來看高虹安案,起訴書所謂「雙眼皮貼、洗頭
、卸妝棉補充包(即製裝費)、衛生棉、頭痛藥、台大醫藥費(即醫療費)、個人餐費(
即宴飲費)」算不算「公務」,大家可以公評。
但如果北檢認為高虹安這些「不算公務」所以「是貪污」。
那我就要笑了,同樣性質的支出,檢方卻認為蘇貞昌和謝長廷的「算公務」,所以「不是
貪污」。
這不是雙重標準,什麼是雙重標準?
司法中不中立,人人心中自有一把尺,但只要看看靠羅織馬英九入罪(還屢屢失敗),竟
能當上檢察總長的邢泰釗。我直接說,現在的檢察官經辦的政治案件,你還相信他的公正
公平,不是太傻就是太天真!
說真的,你也得佩服已經淪為「民進黨開的」的檢察機關,今天起訴高虹安的時間點真的
是天衣無縫。郭哲敏和民進黨高官千絲萬縷的糾扯就快變成動搖黨本的原子彈了,雲豹小
公主不斷的走鐘自爆已拖累賴清德選情。
但這些綠色未爆彈,在高虹案被起訴後,就大事化小、小事化無,雲淡風輕了。
當司法成為政治打手時,高虹安的案件,是不是雙標民進黨「一高殺三士,全殲在野黨」
,又一次高明的選舉操作?
民進黨之心,路人皆知!
※ 引述《heading (heading)》之銘言:
: ※ 引述《iam168888888 (射精)》之銘言:
: : 全黨挺一人?高虹安遭起訴貪汙柯文哲力挺!王婉諭痛批「雙標」
: : 今日新聞NOWnews
: 林智堅論文案時 民進黨幫講話
: 藍白批評民進黨與造假站在一起
: 現在高虹安貪污詐欺案 藍白幫講話
: 民進黨按照藍白的做法 不就可以說藍白與貪污詐欺站在一起
: 這邏輯很難懂嗎?
: 要批評就用一樣的邏輯批評 到底是誰在雙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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