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高虹安遭訴 律師喊「公衛文很勇敢」:妳

作者: imbj (顆顆)   2023-08-15 09:33:09
這個律師怎麼講到後來開始竹篙湊菜刀了啊?
難道檢查官律師都是拿這招混淆視聽恐嚇助理套話的嗎?
根據前面一篇專業鄉民分析,這件事應該分兩部份
第一:有無浮報加班費
第二:是否自願捐出加班費
公衛文如果堅持,我有確實有工作加班,無浮報加班費,我也是自願捐出加班費,基本上應
該會比其他助理更無罪,除非你檢察官舉證他浮報加班的證據。
反而是其他助理承認浮報自白,反而只會從原本的無罪,變成可能被輕判。
什麼叫作:她不認罪,基本上就是把所有的減刑要件都丟到垃圾桶裡面??
或許她覺得,阿我就是高的支持者,我也都確實有在加班,請問你是能怎麼舉證說他浮報加
班有罪?
難道檢查官律師都是拿這招混淆視聽恐嚇助理套話的嗎?
※ 引述《ccf52881 (ccf52881)》之銘言
: 1.媒體來源:ETtoday
: 2.記者署名:陳俊宏
: 3.完整新聞標題:高虹安遭訴 律師喊「公衛文很勇敢」:妳沉了,她才爬得上去
: 4.完整新聞內文:
: 記者陳俊宏/綜合報導
: 北檢14日起訴新竹市長高虹安涉貪案,同案被告只有助理、「台大公衛文」」王郁文堅稱
: 自願捐出加班費。對此,律師林智群表示,「我真的覺得公衛文很勇敢」,老闆會拼命踩
: 妳,把事情都推到妳身上的,「妳沉了,她才爬得上去。」
: 林智群在臉書說,一般而言,貪污案件裡面有幾個減刑條款可以運用:
: 1、自首自白認罪&交出犯罪所得,可以減刑一次(打5折)
: 2、供出其他正犯共犯,可以減刑一次甚至免刑。
: 3、貪污財物金額低於5萬元,可以減刑一次。
: 4、刑法第59條。
: 林智群指出,他之前處理過幾件貪污案件,有一件最低消費額10年有期徒刑,因符合《貪
: 污治罪條例》2個要件,再加上《刑法》第59條,減了3次,判2年以下,宣告緩刑,不用
: 關。
: 林智群表示,這次的案件,高虹安4個助理裡面,3個認罪,無犯罪所得,地檢署起訴,要
: 求法院給予減刑後宣告緩刑;公衛文不認罪,地檢署不要求法院減刑,就是要她去關的意
: 思。
: 林智群認為,「我真的覺得公衛文很勇敢,她不認罪,基本上就是把所有的減刑要件都丟
: 到垃圾桶裡面,如果可以無罪,當然很好,但機會很渺茫。」
: 林智群說,「妳以為老闆會覺得妳這個員工很有義氣,感動落淚嗎?不不不!為了脫罪,
: 老闆會拼命踩妳,把事情都推到妳身上的:『我什麼事情都不知道,都是某員工在處理的
: !』。妳沉了,她才爬得上去。」
: 北檢14日起訴高虹安涉貪案,同案被告只有助理王郁文堅稱自願捐出加班費,包括管帳的
: 黃惠玟等3名助理們則坦承,她們各自保管浮報的加班費,但不能擅自動用,只能等高虹
: 安需要時拿出來付錢。
: 高虹安被起訴後召開記者會,嚴重譴責北檢檢察官草率起訴,「如果貪污可以這樣判,真
: 的是史無前例!」她強調,所有助理都有實際工作也有加班事實,並非人頭,何來詐領,
: 「你不能因為他們願意捐出來,就否認他曾經工作的事實!」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https://reurl.cc/N07Xg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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