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高虹安涉詐助理費起訴 北檢10個Q&A說明

作者: turbomons (Τ/taʊ/)   2023-08-14 16:26:17
第一關浮報就過不了
法官一定會要浮報加班費的具體事證
加班就是在正常上班時間以外的工作
這邊就要去精準定義
一個國會助理在上班時間以外做哪些事算工作
做哪些事不算工作
有個勞動部長說司機要手放在方向盤上才算工作
但國會助理工作可沒有這麼單純
下班後待機等老闆電話 聯絡溝通事務
算不算國會助理工作
再來最簡單一刀斃命的就是金流
只要薪資是匯進有工作事實的助理帳戶
該薪資就成為個人可支配所得
已經消滅了原有的性質
哪怕是不樂之捐
也要舉證高虹安用違法手段取財
要碼恐嚇 要碼詐欺 你要指控是強盜也行
但就是跟貪污沾不上邊
澳戲拖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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