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遭資策會「提告背信、詐欺取財」! 高虹

作者: stevenchiang (半分云)   2023-08-14 11:19:37
1.媒體來源:
ETTODAY
2.記者署名:
記者劉昌松、戴若涵/台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遭資策會「提告背信、詐欺取財」! 高虹安獲不起訴理由曝光
4.完整新聞內文:
新竹市長高虹安先前遭資策會指控,在任職期間跑到美國念書拿學位,並將任職期間參與
的研究成果,拿去登記到民間公司名下,決定提告背信罪,台北地檢署14日偵結,給予不
起訴處分。
資策會提告,高虹安2008年7月14日起至2018年5月14日止,在資策會擔任副工程師、專案
經理、組長等職,從事技術研究、輔導廠商等工作,竟於2012年至2013年利用到美國辛辛
那提大學洽談合作研發出差的機會,在該校攻讀博士學位,卻沒有依照規定說明出差行程
變更一事,使得資策會仍支付薪資72萬8920元及差旅費72萬7904元給她。
資策會亦指控,高虹安與顏均泰等人曾組成團隊,在2014年參加資策會舉辦的創業競賽獲
得優勝,並獲頒獎金200萬元,之後顏成立科智公司,並與資策會簽立「科專研發成果授
權契約」,約定科智公司支付授權金500萬元,取得資策會的技術,授權期間為2014年9月
24日至2017年9月23日,且科智公司另與資策會簽署合作備忘錄,約定雙方擬於2014年至
2019年間,簽訂授權金總計1千5百萬元的「科專研發成果授權契約」。
資策會表示,沒想到高虹安竟然違反利益衝突迴避,在授權契約簽立後3年內投資科智公
司40萬元,且科智公司事後未能支付前揭備忘錄預定的授權金1500萬元,導致資策會受有
損害。
另外,資策會指出,高虹安未依資策會同仁會外兼職辦法申請在科智公司兼職擔任業務處
處長,卻於2015年10月14日至18日,以科智公司業務處處長身分出席在新加坡舉辦的「
2015年度M2M新創公司獎」頒獎典禮時,又向資策會請領差旅費4萬4003元。
而科智公司於2016年間,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行動製造管理和優化平台」之發明專
利,但該發明是使用資策會授權的技術,其衍生的專利權應歸屬於資策會。但高虹安竟將
自己登記為專利發明人、科智公司為申請人,並經智慧財產局核准科智公司為該發明專利
權人,導致資策會受有損害。因此資策會決定向高虹安提告涉犯刑法第339條第1項詐欺取
財、第342條背信罪嫌。
針對資策會的多項指控,台北地檢署14日偵結指出,高虹安赴美出差期間,確實有從事資
策會主管所交辦的工作,也有提交出差報告、說明工作結果,資策會內部主管當時也知悉
高虹安在該校出差、就學一事,2012至2014年還給予優、優、特優等考績評定。
北檢表示,高虹安沒有因為投資科智公司取得不當利益,且科智公司後來沒能依照備忘錄
簽立總計1千5百萬元授權金的授權契約,是因為技術變遷快速,公司資金不足的原因導致
,與高虹安無關。
另外,根據北檢調查,高虹安是經過資策會主管指派到資策會間接持股的科智公司進行輔
導,高虹安並沒有領取科智公司薪資、報酬,難認有兼職的情況,且高虹安赴新加坡參加
頒獎典禮時,獎盃上也刻有資策會的英文,可以認定參加典禮是替資策會領取獎項,從事
提升資策會聲譽的工作,向資策會支領差旅費難認有背信的行為。
北檢指出,本案發明的專利,並不是高虹安職務上完成的發明,且專利權人登記為科智公
司,查無確有侵害資策會權利的地方,資策會所要控告的應該是與科智公司間授權契約爭
議的民事糾紛,難據此認定高虹安有不法、具有背信的犯行,最後給予高虹安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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