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少將將公發洗衣機寄回家用的代價 遭重判1

作者: GOD5566GOD (o'_'o)   2023-08-13 12:56:14
https://udn.com/news/story/10930/7366096
少將將公發洗衣機寄回家用的代價 遭重判12年徒刑
2023-08-13 12:41 聯合報/記者洪哲政/台北即時報導
前陸軍金防部參謀長林帝志(現已改名)涉嫌將公發洗衣機寄回台灣家中使用,遭控違反
貪污治罪條例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後,以犯侵占公用財物罪,遭金門地方法院判處有
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3年,全案可上訴。
此案雖經法院引用條文,宣示涉案者侵占財物為5萬元以下,情節輕微,應減輕其刑,12
年刑期顯重判。分析判決書內容,可能與審酌被告所侵占系爭洗衣機價格僅7990元,被告
雖於犯後屢屢故作與實情不符答辯,並有掩飾,協請他人圓謊,且須待查得明確事證後,
才願坦承案情有關。林帝志在軍中因募兵成效良好,前程原被看好,貪小便宜為一台洗衣
機遭判重刑。
金門地方法院判決書表示,林帝志民國106年7月1日起至108年10月4日間,擔任陸軍金門
防衛指揮部少將參謀長,106年12月間,知悉金防部後勤處將為官兵採購洗衣機,主動提
議為時任金防部副參謀長鄭有為添購每台價格7990元的洗衣機,先置放在參謀長辦公室,
待副參謀長鄭有為從台灣返回金門後,再交予其使用。
判決書指出,林帝志指示蘇姓駕駛兵,詢問鄭姓副參謀長,是否使用洗衣機,鄭表示暫無
更換洗衣機意願,林帝志指示蘇兵,將洗衣機暫置參謀長辦公室庫房,107年1月4日,指
示不知情蘇姓、呂姓駕駛兵,將未開包裝洗衣機,以戰督車載到金門嘉里大榮物流股份有
限公司金門營業所,託運寄送至林帝志台南市住處,由其妻收下,將洗衣機侵占為己用。
金防部傳開洗衣機消息後,林帝志107年6月7日晚間在參謀長辦公室,自費8000元交付予
蘇呂兩兵,指示兩人前往市區採購相同型洗衣機運回營區,交代別被部隊發現。
林帝志獲悉因侵占洗衣機遭司法偵辦,將自購洗衣機私下運至不知情金門友人處,與友人
商議提供洗衣機予友人使用,請託友人出具一張洗衣機存放證明書,註明這台洗衣機是一
年多前交予陳瑞堂使用。法院認為這是試圖掩飾其將系爭洗衣機侵占入己之行為。法務部
調查局福建省調查處109年10月29日上午8時30分,前往陳瑞堂工務所查扣這台洗衣機。
法院認為,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至第6條之罪,情節輕微,其所得或所圖得財物或不正
利益在5萬元以下者,減輕其刑,同條例第12條第1項定有明文。審酌被告所侵占系爭洗衣
機價格僅7990元,被告雖於犯後屢屢故作與實情不符之答辯,並有掩飾,協請他人圓謊,
且須待查得明確事證後,才願坦承案情,惟此皆屬犯後態度之量刑審酌事項,尚難認被告
侵占系爭洗衣機當下的情節重大。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