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到泰國呼麻無罪?法務部嗆「你敢吃就試

作者: citycode (程式家)   2023-08-10 15:33:52
老人家不小心帶肉製品回國,第一次需要罰二十萬、第二次以上罰百萬
幫親友代購眼藥水,
違反藥事法沒有經過核准擅自輸入藥品販售,
可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現在在國外大麻合法的地方談論大麻要面臨10年6個月
罰一般百姓過失罰的超重耶
這些行為真的影響很大吼?
會有亡國之虞?
那些詐騙集團吸金幾百億
還抓人囚人
對國家的影響很小吼?
那些真正在國內吸毒或酒駕的
也都不影響他人吼?
法律的輕重是不是很有問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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