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獨/準消防員受訓做「人形蜈蚣」傷頸椎

作者: jing1219 (Ice cream cake)   2023-08-05 01:40:12
1.媒體來源:
聯合報
2.記者署名:
林孟潔/台北即時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獨/準消防員受訓做「人形蜈蚣」傷頸椎變跛腳 消防署國賠496萬
4.完整新聞內文:
朱姓男子4年前通過警消特考後接受教育訓練,做俗稱「人形蜈蚣」的堆疊訓練時,因前
方學員摔落地面,導致他頸椎椎間盤突出、脊髓損傷等,至今無法跑跳、沒有冷熱痛覺,
被認定為重大傷病、領有輕度身心障礙證明,他請求國家賠償,台北地方法院判內政部消
防署應賠496萬餘元,可上訴。
朱2018年通過四等消防警察人員特考,隔年1月16日到消防署訓練中心,參加為期3周的消
防特考班預備教育,也就是教育訓練;朱2019年1月29日下午被區隊長指示和其他學員做
「人形蜈蚣」訓練,學員排成一縱隊,每位學員雙腿放在後者的肩膀及背部,再全員以雙
手撐起身體,與地面平行。
朱主張,當時他前方的學員體力不支摔落柏油地面,但雙腿仍在他身上,導致他頭頸部受
到瞬間外力,診斷為頸椎椎間盤突出、脊髓損傷和脊髓神經壓迫,接受2次手術並持續接
受復健、幹細胞療法至今,仍不能跑跳、快走、走路跛腳、身體左側沒有冷熱及痛覺、右
側身體障礙無法準確握筆寫字,經衛生福利部認定為重大傷病,領有輕度身心障礙證明。
朱指出,「人形蜈蚣」訓練具高度危險性,未納入當年度課程配當表,但訓練中心人員卻
擅自實施,違反訓練計畫、比例原則及公務人員保障法、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等
,認為人員有疏失;他當時年僅24歲,大學畢業通過特考,卻在訓練期間遭受傷害,人生
嚴重受影響,現在於環保公司擔任技術員,要求消防署國家賠償看護費、交通費、不能工
作損失、勞動力減損、精神慰撫金等,共計660萬8688元。
消防署反駁,消防員出勤需耗損大量體力,且講求團隊合作精神,為了消防員能順利完成
救災任務,須接受高強度訓練、重視培養團隊精神,才利用自由運用時間施作「人形蜈蚣
」訓練,且每組訓練約1至2分鐘換手,學員可以暫時休息,符合比例原則,沒有違反訓練
計畫。
消防署指出,「人形蜈蚣」訓練屬於靜態肌耐力訓練,不像柔道、摔角或搏擊,健康成年
人正常操作不會受傷,而從病歷、健保資料,朱入訓前即患有老年性骨質疏鬆症、骨刺、
頸椎退化性疾患,認為他受傷與訓練沒有因果關係,且朱隱匿病情參加訓練,應自負結果
,訓練中心人員沒有過失。
根據其他學員訪談內容,「操到後面有聽到一些學員有在哀嚎」、「隔天也有不少同學橫
紋肌溶解住院觀察幾天」、「堆疊動作很危險」、「很多同學都有上肢無力以至於直接墜
落地面」等。
台北地院認為「人形蜈蚣」確實不是明文規範的訓練內容,而學員除了自身體能狀況,還
得承受其他學員體能狀況影響,具相當危險性,認為逾越裁量權限。
另依朱的病歷雖顯示老年性骨質疏鬆症、骨刺等,但時間都在施作「人形蜈蚣」訓練之後
,認定朱接受訓練,因前方學員摔落地面,導致他頭頸部受傷,之間有因果關係,審酌後
判消防署要國家賠償496萬369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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