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騎士辯「後方可視」拒簽 警:翹牌最高

作者: HongYang (PlasticSheep)   2023-07-23 11:58:20
這個角度至少還看得到字,現在最多的是車牌上方中心裝一個小小的超亮燈,肉眼連想看都
根本看不到車牌寫什麼。
裝那種燈不就很擺明是故意的嗎?
不過我看好像警察也沒什麼在抓就是了。
※ 引述《inse (好想退休)》之銘言
: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 1.媒體來源:
: TVBS新聞台
: 2.記者署名:
: 記者 顧守昌 / 攝影 武紹隆 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
: 騎士辯「後方可視」拒簽 警:翹牌最高罰1萬800元
: 4.完整新聞內文:
: 高雄鳥松區,一輛機車的車牌翹高高,被員警攔下,認為未依規定懸掛車牌,雙方爭執近
8
: 分鐘,員警最後要開單時,騎士還嗆「拒簽罰單」,不過這張紅單已經算合法送達,將對

: 士開罰1萬800元。
: 機車騎士vs.員警:「你在我們舉發的時候,車牌要清楚,清楚啊,所以車牌它的標準,

: 是說後方可視嗎。」
: 騎士被攔下,原來警方認為,機車車牌有「翹牌」情形。
: 機車騎士vs.員警:「從後方要明顯可以辨別,沒有可以明顯辨別嗎,如果我去驗車驗過

: 麼辦,你說的很好,你說的很好,你要去驗車驗驗看,我這邊警方認定你從後方沒辦法明

: 辨識。」
: 員警認為違規,製單舉發,結果騎士嗆「要拒簽罰單」,還把過程po網說是「拒簽教學」

: 這裡是高雄一處科大附近,攔查員警提供密錄器,溝通過程都好聲好氣。
: 機車騎士vs.員警:「好,跟你解釋完了,來你要簽嗎,我不要簽啊,好,OK。」
: 仁武分局大華派出所副所長林丕弘:「該車車牌角度,明顯與規定正面懸掛不符,可處所

: 人新台幣1萬800元以下罰鍰,舉發人員在紅單上註記,拒收或拒簽,紅單仍屬合法送達。
: 警方還帶著21歲騎士從後方看,警車的車牌角度很正常,遠遠看很清楚,右邊機車很明顯

: 牌有往上翹,角度可能會被壓縮,警方強調,即使當場拒簽,紅單也成立了,有疑慮就要

: 監理站再申訴。
: 不過在台南永康區,這名女騎士就違規的太明顯了,根本沒再看紅燈。
: 對向也有汽車要過,女騎士大搖大擺闖紅燈,連三個路口都闖,三線道的大路口都沒再怕,加

: 她沒戴安全帽,又跨越雙黃線超車,由於都是不同路口、不同違規樣態,短短4分鐘路程,警

: 就開了5張罰單,女騎士得繳6800元罰鍰。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https://news.tvbs.com.tw/local/2186539
: 6.備註:
: https://youtu.be/9rwzIuEK62c
: 原始影片在這了,那個角度,算有沒有翹牌?
: 算翹了還是沒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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