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美福大火21天燒光爭鮮貨品判賠 居民得塑

作者: razan (僅供參考)   2023-07-20 22:11:49
1.媒體來源:
聯合新聞網
2.記者署名:
朱冠諭
3.完整新聞標題:
美福大火21天燒光爭鮮貨品判賠 居民得塑膠袋嘆「小金魚求償無門」
4.完整新聞內文:
桃園市美福倉儲去年3月發生火災,大火連燒21天,其中,爭鮮公司存放在倉儲內的貨品
毀損,後獲國泰世紀產物保險理賠2億2878萬元,保險公司再向美福求償,台北地院今判
決美福須全數賠償2億多元。對此,美福自救會會長郭姿秀表示,這次美福被判賠,再次
凸顯業者有明顯疏失,無奈身為居民只是小金魚,沒辦法像大企業有能力索賠,只希望類
似事件別再發生。
郭姿秀說,美福至今未對居民賠償,只捐1000萬元到環保局帳戶裡,作為睦鄰款項,但這
並非真正的賠償,實際上居民也只拿到幾卷塑膠袋。
郭姿秀表示,居民雖組成自救會,並提出民事訴訟,但時任市府的公權力一開始沒介入,
沒替他們代位求償、沒搜集好證據,錯過關鍵時刻,導致後續裁處都被撤銷,事隔一年多
,居民想索賠已經非常困難。
郭姿秀說,參與自救會的民眾其實心中都有底,即使現在的市府有意重新檢視當時相關單
位處理的過程,無論如何都難以溯及既往,現在他們提出民事訴訟,不是為了賠償,而是
對當時政府和業者處理的態度表示失望。
郭姿秀表示,目前民事訴訟程序還在進行,儘管打贏官司的機會不大,但居民最盼望的還
是別再重蹈覆徹,除了呼籲市府要持續追蹤廠商疏失,中央和地方也要檢討環保及建管法
規疏漏,桃園現在有大量物流倉儲業出現,處置SOP要完善,才能加快反應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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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11 年度重訴字第 987 號民事判決
北院進一步指出,美福與爭鮮的倉儲契約已特別明確約定,貨品入庫後,應由美福全權管
理,如果發生短缺、失竊、包裝不完整、變形、滅失、凹損、髒污、發霉、腐敗等,美福
應賠償爭鮮所有損失,審酌國泰世紀產物保險已先賠償,判美福應如數給付2億287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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