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QQKKQKQK與hay955940一案裁定

作者: KOTD (這只是代號)   2023-07-19 16:32:36
※ 引述《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之銘言:
: 總是覺得啊
: 這水真查起來的話,會是很深的無底洞...
: 舉例來講:
: 一位同時兼任歐兔板、猴痘板、小畑健板板主,以及藝術研究院組長;另曾任泰國板板主
: 和聊天小組組長(且更是因猖狂的包庇行為而被免職處分)
: 另一位則曾任卡漫群組長、服務軟體小組長及海賊王板板主
: 而被揪出的其他分身方面,其中一個帳號現為單車旅行板板主;餘者現時可能不具備任何
: 板務部轄下管理人員的職務,就算有也是事後由站長揭發的時候了
: 如今牽一髮而動全身,串出的「粽子」可能不僅於此
: 卡漫群組的未知弊端,將來似要繼續追查下去
: 但不管怎樣,昔日曾受其連環困擾的使用者們,如今終可安下心頭大石了吧... (?)
: 備註:
: 目前我在遭受耳鳴困擾的當下,撰寫這篇文 (而且還存在多天沒能消散) ...
QKKQKQK要我貼的:
之前Frostmaifen利用專案搞卡漫的人,帳號停權。
那在相同標準下,這個案子是不是也要比照辦理?
https://www.ptt.cc/bbs/NTU_Service/M.1681534618.A.A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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