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女遇詐騙報警給錯資料 無辜男帳戶被凍

作者: zxc2331189 (CCSS)   2023-07-12 15:31:48
1.媒體來源:
ETTODAY
2.記者署名:
陳宏瑞
3.完整新聞標題:
女遇詐騙報警給錯資料 無辜男帳戶被凍結半年...只能借錢度日
4.完整新聞內文:
高雄一名余姓女子去年遇到愛情詐騙,被騙走數萬元,她發現不對勁跑到陽明派出所報案
,不料慌亂中竟給錯帳戶,結果害嚴姓男子的帳戶莫名其妙被凍結半年,嚴男除了對余女
提告外,也告派出所沒查證就凍結他的帳戶,對余女和派出所各求償10萬元和5萬元,法
院審理後認為派出所只是依法辦理,因此判嚴男敗訴。
判決指出,余姓女子是在去年5月間,被自稱是警察的陳姓男子欺騙感情,她從5月28日起
,陸續滙給陳男1000至8800元不等金額,但陳男事後卻人間消失,余女才驚覺是遇到感情
詐騙,於是跑到高市警三民二分局陽明派出所報案。
警方根據余女提供的資料,致電165反詐騙受理平台查詢後,發現余女提供的帳號未曾遭
到通報,員警再度向余女確認,余女肯定自己給的資料沒錯,於是員警通報反詐騙平台後
,將該帳戶列為警示帳戶。
不過,由於余女忙中有錯,竟將另一位精通紫微斗數的嚴男的帳戶號碼給了警方,導致嚴
男的帳戶因此遭凍結,長達半年期間無法領款、存款,害他身上沒錢生活,只能向親友借
錢過日子,後來嚴男查出是余女告他詐騙,自己無端惹禍,於是反告余女誣告。
但檢方偵查後認為,余女事後有到警局澄清自己給錯帳號,並不是故意要陷害嚴男,偵結
處分不起訴。
嚴男另提民事損害賠償告訴,除了向余女求償10萬元,也向陽明派出所求償5萬元,法院
審理後認為,陽明派出所警員是依照余女提供的帳號依法行政,是余女提供錯誤的資訊導
致嚴男帳戶被凍結,派出所及員警無過失,因此免賠。
余女的部分,法官認為她是遇到詐騙一時心急,事後也向嚴男致歉並立即向警方通報更正
帳戶,因此也認定她不是故意或過失舉報嚴男帳號為詐騙帳號,也判余女免賠,全案還可
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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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30712/2538515.htm
6.備註:
厲害了 這樣就能直接凍結你帳號
下次看誰不爽拿他帳號報警 直接凍結你銀行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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