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葉世文犯多起貪汙案還想要「清白」 合併

作者: heinztzeng (亞利安)   2023-07-05 15:34:39
1.媒體來源:
聯合新聞網
2.記者署名:
王宏舜
3.完整新聞標題:
葉世文犯多起貪汙案還想要「清白」 合併關17年半
4.完整新聞內文:
營建署前署長、桃園前副縣長葉世文以支付時任總統府顧問廖了以、內政部長李鴻源吃飯
為由,詐領特別費12萬餘元,最高法院日前依3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判葉8年6月徒
刑,褫奪公權4年定讞。因葉犯數件貪汙罪,台灣高等檢察署向台灣高等法院聲請定應執
行刑,高院裁定應執行17年6月。
葉世文(75歲)2008年9月至2013年6月間擔任營建署長,2013年7月至2014年5月任桃園縣
副縣長,他另在合宜住宅弊案中收受遠雄企業團創辦人趙藤雄賄賂,林口合宜宅部分被判
刑7年定讞,2016年入監。另一起八德合宜宅案、財產來源不明案,最高法院再判刑10年6
月徒刑。
葉在營建署長任內指示署長室主任李秋芳,拿商店開的空白收據以「便餐」為由,詐領2
萬4200元的特別費。擔任桃園副縣長期間,葉又利用同樣手法,從2013年10月2日至翌年1
月22日止,多次以支付包括總統府顧問廖了以、內政部長李鴻源、營建署分署長洪嘉宏或
其他貴賓用餐、購買人參蜆精禮盒、咖啡機,贈送雪霸國家公園管理處長等名義,透過副
縣長室秘書製作核銷便箋,詐得9萬8679元特別費、縣政業務費。
檢方偵訊時,葉坦承在便箋簽名,但否認詐領,他辯稱擔任營建署長、桃園縣副縣長期間
,不清楚特別費、縣政業務的核銷流程,都是秘書在處理。李秋芳證稱,葉任署長時常會
催促她幫忙核銷特別費,還會和秘書室詢問金額,葉被查出有以贈送她禮盒的名義請款,
實際自己並未收到禮盒;副縣長秘書說,葉會交付收據、發票核銷請款。也有餐廳店家說
,葉不曾消費,但縣府秘書有陣子常來訂便當,還索取空白發票。
檢方傳李鴻源、洪嘉鴻作證,兩人都表示未和葉世文在他收據上所載的時間一起用餐,比
對李鴻源當時公開行程、新聞報導及內部出差申請單,證明李當晚9點視察新竹縣府春安
工作。葉在歷審時澄清,是下屬核銷錯誤才引起這麼大的誤會,還說「沒做的事懇請還我
清白」。
高院統計,葉世文貪汙,先前已分別被定應執行刑,在整體評價應受矯治的程度,兼衡責
罰相當、刑罰經濟、平等及比例等原則後,裁定定應執行刑17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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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7321/7278934
6.備註:
內政部營建署署長(2008年8月1日-2013年6月)
桃園縣副縣長(2013年7月15日-201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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