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性侵女兒多年還寫信求撤告 新北狼父遭重

作者: kent (老肥宅)   2023-07-05 09:57:24
1.媒體來源:
聯合報
2.記者署名:
柯毓庭/新北即時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性侵女兒多年還寫信求撤告 新北狼父遭重判12年
4.完整新聞內文:
新北市一名狼父自女兒12歲起,碰觸女兒私密處,更在女兒反抗下三度性侵她,其中一次
因女兒奮力反抗未得逞,女兒直到17歲時無法忍受後向警方報案被安置,狼父還不斷寫信
騷擾她,懇求她撤告,新北地方法院考量狼父雖坦承犯行,但所為違背善良風俗,亦對社
會產生負面影響,依強制猥褻、強制性交等5罪定應執行刑12年。
女兒說,在她就讀國小高年級後,就被父親要求同睡一張床,父親有時會趁她睡著之後抱
她並摸她胸部,到她升上國二後,父親變本加厲,脫她的睡褲、內褲,用陰莖摩擦她的私
密處,甚至叫她幫忙口交並性侵她,持續到報案。
合議庭以女兒的哥哥證明常看到父親騷擾她、父親自己坦承犯案以及女兒證詞等,認定女
兒在睡著時被猥褻一次,表明拒絕後仍被以陰莖摩擦私密處等方式又被強制猥褻一次,另
一次則是被口交性侵得逞,還有一次因她強力反抗,父親沒有性侵得逞。
合議庭認為,狼父身為女兒的爸爸,未能善盡保護教養的義務,卻反而對女兒猥褻、性侵
,使女兒身心受創,在女兒被安置後又頻繁寫信騷擾她,向她施壓撤告,心態極其惡劣,
行為違背善良風俗,更對社會產生負面影響,但考量狼父坦承犯行,依乘機猥褻罪處1年
10月徒刑、強制猥褻罪處2年徒刑、強制性交罪兩罪各處4年徒刑、強制性交未遂罪處3年
徒刑,定應執行刑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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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7317/7278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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