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鐵道警察 李承翰 遇刺4周年

作者: A6 (短ID真好)   2023-07-03 10:44:48
: 推 AlenCKH: 馬英九自己跟人家簽聯合國兩公約,4%什 110.28.8.134 07/03 07:51
: → AlenCKH: 麼都怪蔡英文 110.28.8.134 07/03 07:51
: → AlenCKH: 法院檢調也大部分都是藍營公務員把持的 110.28.8.134 07/03 07:52
你好 你是假消息的受害者
兩公約並不是禁止死刑 有例外"情節重大者"
其實法界都很清楚
依「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
際公約施行法」(下稱兩公約施行法)第二條規定,聯合國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與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下
稱兩公約)具有我國國內法律之效力。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
公約第六條規定:「人人皆有天賦之生存權。此種權利應受
法律保障。任何人之生命不得無理剝奪。」「凡未廢除死刑
之國家,非犯情節最重大之罪,且依照犯罪時有效並與本公
約規定及防止及懲治殘害人群罪公約不牴觸之法律,不得科
處死刑。」固揭櫫生命權之重要,然在犯情節最重大之罪情
況下,仍非不得科處死刑。我國現行法制,既未廢除死刑,
則如合於上開要件,自得科處死刑。
你多去看看死刑判決書
每個判死刑的都會告訴你 該犯罪大惡極 雖求其生而不得
符合公約中的 情節重大者除外 判決沒有違反兩公約
最典型的 去找法院撞律師一二審死刑判決
寫的很清楚
是廢死團體騙你兩公約是廢死 沒告訴你罪大惡極可判死
另外也不要法界是藍的多 北檢....恩
而且前幾天連大法官都在在野黨缺席的情況下通過 安插自己人了
ㄎ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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