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高雄偷跑抓沒戴口罩 市民挨罰3000告市府

作者: serialhon (人生如夢)   2023-07-02 11:11:41
高雄偷跑抓沒戴口罩 市民挨罰3000告市府 一、二審都贏
2023-07-02 08:54
聯合報/ 記者張議晨/高雄即時報導罰單
前年5月19日中央宣布全國新冠疫情警戒升至3級,高雄市長陳其邁當天宣布外出沒帶口罩,
不經勸導一律開罰。
蔡姓市民22日沒戴口罩吞下3000元罰單,他質疑依中央公告當時仍是勸導期,28日才開罰,
市府開罰違背法令,提行政訴訟勝訴,衛生局不服上訴,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一審
法官見解無誤,駁回衛生局上訴確定。
前年5月本土疫情爆發,高雄市政府超前部署,5月19日當天下午,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才剛開
完記者會,下午2時許陳其邁就在市府防疫記者會上,以圖卡要求市民外出應戴口罩,「未
戴口罩者將立即開罰」。
當天警方及各局處雷厲風行,政策19日上路至28日前,光警方開出3196張罰單,若加上市府
其他局處,在中央公告前,市府就送出近4000張罰單。
蔡姓市民5月22日下午4時許,沒戴口罩被員警攔下舉發,吞下3000元罰單。
蔡男不服,主張衛福部21日才公告外出要戴口罩,28日又修正裁罰規定,從當天起外出沒戴
口罩才得「免經勸導開罰」,但依據公告內容,28日前都應勸導,勸導不聽者才能開罰。
蔡男認為,依據傳染病防治法規定,中央與地方政府標準應一致,他當天被稽查時,就有立
即戴上口罩,按規定仍屬勸導期間,但警方未經勸導就直接開罰,並不是故意不戴口罩,提
行政訴訟請求撤銷罰單。
高雄地院審理時,法官依據傳染病防治法規定,新冠肺炎屬「第五類法定傳染病」,地方政
府僅裁罰權,防疫政策的決定及措施並無事務管轄權,外出未戴口罩的裁罰要件,決策權限
在衛福部。
法官認為,高雄市衛生局在審理中自承未獲中央授權,高雄市政府既然無事務管轄權,開罰
應屬無效的行政處分,且蔡男被查獲時,依中央公告規定「應先勸導」,衛生局未勸導就直
接開罰,適用法律有誤,撤銷蔡男3000元罰單。
衛生局不服仍上訴,高高行審理後,合議庭認為市府雖有事務管轄權,但防疫政策仍應以中
央宣布為主,高雄市當時並非疫情嚴重區,驟然發布防疫措施,未賦予任何緩衝及宣導期,
一經公告立即裁罰,與衛福部發布的防疫措施不同,欠缺合理正當性,綜合事證後,駁回衛
生局上訴確定。
高雄市政府搶在中央之前,宣布外出未戴口罩要開罰,陳其邁也在記者會上秀出罰單,蔡姓
市民挨罰不服,提行政訴訟,法官認為地方未獲中央授權,判撤銷罰單確定。高雄市政府提
供沒戴口罩衛生局罰單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7272306
備註:
3000*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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